楼主: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24-02-04 01:56:42如题,作为选区内的选民,先恭喜您当选本届台北市第七选区的立委并就任
但近期因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第2条
其执法行动与既有惯例及其产生的业界与次文化圈生态有所冲突,还是导致了不少争议
基于在不伤害实际存在的儿少之前提下,保持各方面的创作自由
建议将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第2条,修改为以下内容
1.本条例所称儿童及少年性剥削,指下列行为之一者
一、使真实存在之儿童或少年为有对价之性交或猥亵行为。
二、利用真实存在之儿童或少年为性交或猥亵之行为,以供人观览。
三、制造、存储、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陈列或贩卖以真实存在的儿童及少年所拍摄或录制而成之性影像、与性相关而客观上足以引起性欲或羞耻之照片、语音、影片或其他物品
四、制造、存储、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陈列或贩卖基于影射或丑化某特定真实存在的儿童及少年而绘制或合成之性影像、与性相关而客观上足以引起性欲或羞耻之图片、照片、语音、影片或其他物品
五、使真实存在之儿童或少年坐台陪酒,或涉及色情之伴游、伴唱、伴舞或其他类似行为
2.本条例所称之被害人,指真实存在于世,且遭受性剥削或疑似遭受性剥削之儿童或少年。
如此一来,可以避免法律误伤到没有实际被害人之二次元色情作品
并透过新增的新第四项,以规避实际上拍摄或录制自真实儿少,却谎称AI合成的法律漏洞
而新增的新第四项,亦可打击利用涉及情色的P图及绘画等手段,丑化霸凌特定儿少的情况,更加减少儿少在成长期间遭遇霸凌的风险
以上的立法意旨及建议修法之条文,不知委员您意下如何?
作者:
Nevhir (烟霄微月)
2024-02-04 01:57:00错板吗 她会出现在这?
作者:
AlianF (左手常驻模式)
2024-02-04 02:02:0088
作者:
medama ( )
2024-02-04 02:03:00儿少二次元色情没人会支持吧...
作者: winds1109 2024-02-04 02:04:00
定义没改之前 少防法38条就有关于图画的判决了定义纵然有其重要性 但司法判决可不是单看定义
作者:
znck (风月)
2024-02-04 02:05:00原po还没进桶 结果有人被钓到了
作者: SunnyBrian (人気薄二冠马) 2024-02-04 02:05:00
错板,还顺便带一条鱼上路
作者:
dalyadam (统一狮加油)
2024-02-04 02:07:00这篇讨论iwin不是可以过吗?
作者:
cmrafsts (喵喵)
2024-02-04 02:10:00欸等等,不提名字,提id和职位就可以吗?
作者:
dalyadam (统一狮加油)
2024-02-04 02:11:00其实八楼应该也不会有事 他可以说是找**去游说iwin
作者: SunnyBrian (人気薄二冠马) 2024-02-04 02:13:00
不是本人提出,是推文自行做连结,我觉得是OUT啦,不然以后都是推文“可以寄给XXX”就饱了
作者: SunnyBrian (人気薄二冠马) 2024-02-04 02:16:00
然后原PO这样试探也太……,若被点名到的“乡民”有看到回文回推,那么说是“讨论政策”勉强还算过吧
作者:
lungyu (肺鱼)
2024-02-04 02:41:00怎么不去政黑?她会看这版?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长)
2024-02-04 02:42:00不支持,因为少防36-39是曲解的,你在这定义没用他在36-39一样可以继续曲解
作者:
LouisLEE (屏东尼大木)
2024-02-04 02:47:00这种情况用私信陈情不是比较好?
私信说不定根本不会看,她帐号是知名帐号,你寄一封说不定马上就被洗掉了
你的第四条那种写法会变成逗号前后分开来看,变成不能制造、存储、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陈列或贩卖真实存在儿童影像+ 不能制造、存储、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陈列或贩卖性相关而客观上足以引起性欲或羞耻之照片、语音、影片或其他物品者,亦同而且就算把字词修改好,真的缩限到需要是真实存在儿童的创作上,但最大问题是如何判断你画的是否真的是真实存在的儿童,如果一样是靠人主观判断,那照样变成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