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win] 儿少性剥削所称被害人

楼主: NTUEE2CS (EE转CS)   2024-02-03 01:41:38
本条例所称儿童或少年性剥削,指下列行为之一者:
一、使儿童或少年为有对价之性交或猥亵行为。
二、利用儿童或少年为性交或猥亵之行为,以供人观览。
三、拍摄、制造、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陈列或贩卖儿童或少年之性影像、与性相关而客观上足以引起性欲或羞耻之图画、语音或其他物品。
四、使儿童或少年坐台陪酒或涉及色情之伴游、伴唱、伴舞或其他类似行为。
本条例所称被害人,指遭受性剥削或疑似遭受性剥削之儿童或少年。
引用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023
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
那如果我发福利莲瑟图
法官会帮我传唤被害人福利莲作证吗
诚心发问
作者: minoru04 (华山派巴麻美)   2024-02-03 01:42:00
你要先叫将军把芙莉莲从萤幕里赶出来
作者: h0103661 (路人喵)   2024-02-03 01:43:00
看到图的人也算受害者吧
作者: HarunoYukino   2024-02-03 01:48:00
看到图的人=遭受遭受性剥削或疑似遭受性剥削之儿童或青少年?
作者: SunnyBrian (人気薄二冠马)   2024-02-03 01:53:00
这个跟四五十年前的国殡馆逻辑一样啊,漫画=小孩看的=会学坏=潜在被害人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24-02-03 01:53:00
看你觉得第三点的儿童少年要不要扩张到虚拟人物也算数
作者: Hyouri (表里)   2024-02-03 01:59:00
iWIN那个不公开影片 那个法律学教授还真说潜在被害人
作者: peterturtle (peter_turtle2000)   2024-02-03 02:20:00
“彼有其具,与欲酿者同”三国时代的简雍笑话,居然可以笑话到一千八百年后真是国之不幸
作者: LouisLEE (屏东尼大木)   2024-02-03 02:20:00
不管啦,就是有潜在受害者啦,说你违法就违法。要说潜在受害者的话,虚拟图画还得给糖果、玩具让让路的
作者: silentneko (默默猫)   2024-02-03 02:27:00
只论看到图的人其实还算好处理吧 就分级制度
作者: aegisWIsL (多多走路)   2024-02-03 02:30:00
潜在被害人www那开车还更严重勒 什么因噎废食的专家
作者: phimosis687 (ㄐㄐ)   2024-02-03 02:45:00
刑责的效果只会发生在你身上,有没有被害人应该是无所谓
作者: Glamsight (安稳残忆)   2024-02-03 02:45:00
“‘疑似’遭受性剥削之儿童或少年”,不需要传唤,依据条例,只要觉得可能即可。好比说你发了一张自拍,法官觉得你幼齿又猥亵,那就满三。主观觉得就是“疑似”,懂?我说你是你就是
作者: smart0eddie (smart0eddie)   2024-02-03 02:52:00
所以会因为剥削自己被判刑?
作者: h0103661 (路人喵)   2024-02-03 02:53:00
这个法不合理的就两个点,第一是犯罪定义居然包含“疑似”,第二是有嫌疑就能先限制媒体,世界上哪个法是这样定的?
作者: bellea70068 (kite700123)   2024-02-03 02:59:00
楼上 NCC之前想推的中介法也是这样玩的
作者: jupto (op)   2024-02-03 03:05:00
但是h大 有部分状况下在被告尚未判刑前就可以对其限制出境或资产冻结是什么状况? 在尚未判刑前被告也是处于疑似犯罪的状态吧
作者: as81349507 (JohnDoe)   2024-02-03 03:15:00
玩游戏的人变暴力改成看福利连的人性剥削儿童
作者: www115ui8 (......)   2024-02-03 04:02:00
要限制被告人身自由需要法官同意
作者: jay920314 (Jay_9696)   2024-02-03 04:26:00
妈的我要是以后有什么犯意绝对放几本圣经那类在家里,然后被问有什么动机也说政府教的刑法教的
作者: totomo168 (桃子)   2024-02-03 05:01:00
"潜在"就是抓思想犯啊每次经过银行都"好想"抢钱变有钱人,预防"潜在银行被抢"要把我抓去关吗?那暴力,吃鸡,恐怖,游戏全禁吧,预防儿少玩这些犯罪,全部烧掉
作者: banana190 (易易)   2024-02-03 06:08:00
现在就是想办法拉越多人下水越好,池子里面很暖的
作者: sherlockscu (是夏洛克不是宅洛克)   2024-02-03 06:37:00
这是法律明确性的问题了 而且具有刑法性质也不该出现类推适用
作者: parkblack (肉肉的)   2024-02-03 08:17:00
笑死
作者: Luciferspear   2024-02-03 08:30:00
你是天才吧
作者: willytp97121 (rainwalker)   2024-02-03 08:33:00
简雍那个典故在这里用真是太合适了 没想到刘备一千八百年前就能想通的事情现在我们还得重想一遍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24-02-03 08:48:00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DarkyIsCat (黑肉猫娘赞)   2024-02-03 09:56:00
行人地狱明明闹得沸沸扬扬 也没个官敢禁车啊 挑软的吃
作者: a000000000 (九个零喔)   2024-10-11 07:37:00
那是假ee真cs刷题仔真ee很惨 不过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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