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橘子] “紫布事件”继续战!不服法官判赔丁特78

楼主: Lineage097 (狐狸壽司)   2023-08-17 11:05:12
我问个问题
相信不只有丁特被骗吧
天堂肯定又有一堆课长去课金不是吗?
微课十万
小课百万的应该都不少
那其他人有没有办法去要求赔偿?
我没有玩天堂
随便一个人都比我在FGO快5年课的还多
看起来没课也玩不下去
作者: LawLawDer (肉肉的)   2023-08-17 11:08:00
你的例子就像是甲分别骗我们两个钱 你去告了你拿回钱 我没告 期待甲或法院突然发现要还我钱一样
楼主: Lineage097 (狐狸壽司)   2023-08-17 11:12:00
我是指说 其他人也分别去提告是不是也应该要拿到赔偿?还是不一定拿得到赔偿?
作者: LawLawDer (肉肉的)   2023-08-17 11:15:00
即使丁特最后大获全胜 相类的案件也不一定必赢因为法院听起来是一体的 但其实有很多庭+各自独立且丁特律师起诉书所载内容主张的法律关系
楼主: Lineage097 (狐狸壽司)   2023-08-17 11:17:00
是指同样发生的紫布事件 其他人也不一定会有一样的结果?
作者: LawLawDer (肉肉的)   2023-08-17 11:17:00
或是用怎么样的证据方法去说服该案法官都其实没有一定 A能被说服 不代表B能被说服或是橘子在后案做出了更优质的抗辩 反而说服B法官也都是很有可能的
作者: HatomiyAsuka   2023-08-17 11:19:00
分案审理,案例法官可以参考或是不参考,随法官自由心证你就当台湾法官是法庭上的皇帝就好
作者: satheni (看到羊就想睡..)   2023-08-17 11:20:00
一般人没时间跑法院,丁特很闲
楼主: Lineage097 (狐狸壽司)   2023-08-17 11:21:00
了解 本来想说会不会有几十或是几百个人去提告我本来以为首例获胜会对他们有优势
作者: LawLawDer (肉肉的)   2023-08-17 11:21:00
一定会有优势呀只是能不能拿该案说拎北必赢 这没有一定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2023-08-17 11:22:00
联合提告 可能吗
作者: LawLawDer (肉肉的)   2023-08-17 11:23:00
可以 其实这样最顶 带乡民一起胜诉 爆干帅
楼主: Lineage097 (狐狸壽司)   2023-08-17 11:23:00
我觉得每个受害者自己分别对橘子提告的话 对橘子更麻烦吧不过这样很麻烦
楼主: Lineage097 (狐狸壽司)   2023-08-17 11:24:00
当初丁特可能没想过联合提告吧不过这样下来 判决金每个人可以分的可能更少
作者: HatomiyAsuka   2023-08-17 11:25:00
能当案例还得要定谳才有。况且还在玩的应该也不会去跑法院()
作者: LawLawDer (肉肉的)   2023-08-17 11:26:00
当初如果要付裁判费挺网红 说真的至少我不愿意XD当然现在一审赢了当然就会心痒痒也是真的
作者: HatomiyAsuka   2023-08-17 11:27:00
这就跟工贼一样,苦不同当,乐要同享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3-08-17 11:27:00
跑法院要花的时间和钱也是不少 告赢的钱说不定还不够付律师费
楼主: Lineage097 (狐狸壽司)   2023-08-17 11:28:00
台湾有小虾米赢鲨鱼的案例少见吧当初我也觉得不会判赔
作者: LeonBolton (里昂波顿)   2023-08-17 11:28:00
难的是“举证”,今天你课金不见得会全部拿去做紫布丁特是因为直播,也有存盘,所以他可以具体列出损失一般玩家想要跟着提告,要先过举证这关
楼主: Lineage097 (狐狸壽司)   2023-08-17 11:29:00
举证可以要求 橘子的电磁纪录?
作者: LawLawDer (肉肉的)   2023-08-17 11:30:00
当然可以 因为有证据偏在 可以转换举证责任证据倒不是问题 倒是橘子的抗辩我觉得有些法官认得下就是台版实际上还期望值更高的那个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3-08-17 11:31:00
证据是告的人要提吧?
作者: LawLawDer (肉肉的)   2023-08-17 11:31:00
我觉得有些法官会懵住Google 证据偏在 举证责任转换
作者: D122 (小黑球)   2023-08-17 11:32:00
推推!!! 丁特加油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23-08-17 11:35:00
上面正确 不一样法官会有不一样见解
作者: gm3252 (阿纶)   2023-08-17 11:35:00
橘子这样搞不怕其他玩家跑光吗?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23-08-17 11:36:00
案例也不约束 所以才有要买就买二审这种说法
作者: shoiguang (shoi)   2023-08-17 11:36:00
不想留判例,这几百年才会出现一次 这次打掉未来继续鬼
作者: HatomiyAsuka   2023-08-17 11:39:00
就算有定谳变判例,那法官还是能不参考,台湾司法是给有钱的人跟讼棍玩的
作者: zader (艦娘武藏我老婆)   2023-08-17 11:41:00
人家去告有拿资料,有自己的事由。你去告要用你自己的啊,怎么可能他告了有赔,你直接告就有钱?
作者: shoiguang (shoi)   2023-08-17 11:46:00
有时候社会风气是会影响法官的 有判例会被大家嘴这比起他们游戏的什么0.0001%,未来再告输的机率起码上升个1% (误
作者: LeonBolton (里昂波顿)   2023-08-17 11:52:00
如果被告以“道具合成数据,因超过时限已无备份”当成规避举证责任转换的借口怎办?自己有证据留存才是自保手段
作者: LawLawDer (肉肉的)   2023-08-17 11:53:00
很有可能呀 找借口提不出来但往往这也有全辩论意旨的适用作为一个大公司真的打死不提 其实也不用担心
作者: LeonBolton (里昂波顿)   2023-08-17 12:09:00
被告若无法举证,将以课金金额为准的意思?
作者: howerd11 (时间永远不够)   2023-08-17 12:17:00
举证超难吧 没砸个几百万 说服不了法官
作者: Hellery (神ナツキ)   2023-08-17 14:02:00
过往成案的例子就没有啊,就是举证困难,被告方不需提供电磁记录,啊台湾这块就是资方爽到不行啦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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