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ckmanx52 (ゴミ丼 わかんりんにゃれ)》之铭言:
: 简而言之这个事件四恶少的辩护律师顺利让他们逃离无期徒刑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事后还继续以人权律师的名义到处恶搞 所以你说的这个状况基本上不可能存在
: 反而会因为这样让生意做不完
日本我是不知道啦
台湾的律师不得就家事/少年/刑案案件约定收后酬(没约定自愿给的另当别论)
正常民事的还能加减收个%数,别的人不讲,当年某个三级贫户的律师,
靠着华夏海事律所,帮长荣集团打赢了不少官司,后来长荣给他的%数就够他赚饱饱,
也才让当初他医生老丈人同意下嫁千金,今天如果他作刑事,有机会吗?
况且刑案跟少年价格说真的很固定,太简单的还会被免费法扶处理
正常一点的价格也都死在那边,就算是金融或瞩目案件,当事人也拿得出钱才有
但想想看,如果只是普通的刑案,那些亡命之徒,哪个有钱?
要靠刑案赚钱,有限啦 除非你弄到真的出名
如果刑案这么好赚,你满街看到的都是啥标榜专攻婚姻/土地/继承/海商/著作权
哪一条街标榜专攻刑案/劳工?顶多跟你说法官检察官转任,但那个多半也是跑去做民事
当然刑案跟劳工也是能赚钱 看你站在谁那边
劳工的帮老板赚钱的也不少,帮劳工的通常只有赚名声,像是华隆案
至于说帮黑道钱会赚不完,别说笑了,跟欠诉讼费的,你哪只手去讨?
有人说好赚的都在刑法法条里? 也是没错啦,但那是犯案的人好赚
不是帮忙辩护的人好赚
整天在那里幻想刑事废死律师能赚大钱,怎不先幻想你懒觉有30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