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头条
https://forum.gamer.com.tw/C.php?bsn=7650&snA=102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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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意 (有错帮纠正)
黑橘玩家A
在黑橘商城买2000元Gash点数,并将序号储值给枫之谷
信用卡纪录、储值枫之谷纪录都保留
黑橘玩家B
在黑橘另一游戏与卖家约好现金交易(应该是违规)
接着刷2000元Gash点数,给卖家序号却没拿到虚宝,愤而提告
警察调查后发现
黑橘玩家B购买给卖家的游戏点数号码
与黑橘玩家A购买并储值的相同,因此发文通知玩家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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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怎摸看
(与本篇无关)
游戏点数诈骗95%不起诉 GASH成洗钱犯罪“新宠”
https://forum.ettoday.net/news/2174800?redirect=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