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查了一下LGBT+ wiki
https://www.lgbtqia.wiki/wiki/Fictosexual
条目中的定义认为fictosexual并不一定要只受虚拟人物吸引
甚至条目中有举例,一个fictosexual的人可能受到全性别的虚拟人物吸引,但现实中只受
女性吸引
所以推文中有些人认为要二次元禁断症的人才算的推论应该是错误的
另外fictosexual有好几个子集合
其中包含我在内的诸位洽友应该是属于animatesexual
https://www.lgbtqia.wiki/wiki/Animatesexual
也就是受到日式动画/漫画的人物吸引的族群
总归来说似乎我们也真的能算是LGBT+的族群的一员
只是我自己也是颇为疑惑的,这样的定义不会太过松散吗?所谓的受到吸引要到什么程度才
算呢?
单纯的觉得很可爱/很帅就可以算,还是要强烈到想要和他捉i才算呢?
而且说是这么说,现实是残酷的
那些会被我们痛斥/拿来当笑柄的某些激进LGBT族群从来就没有把宅宅当成同伴
所以真的是看看笑笑就好
不要太过认真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