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笔记本》规则
1.名字被写在笔记本上的人会死。
2.书写者必须脑海必须记得该人的长相,否则即便写上姓名也不会死,因此同名同姓者
不会全部死亡。
3.写上姓名后,于人间时间40秒内可以续写详细死因,该人就会死于后续描述的死因。
4.没写上详细死因,则一律归类心脏麻痺。
5.写完死因后,额外拥有6分40秒的时间可以描述死亡过程。
规则满多的,这边稍微列出几个比较重要的
如果今天被书写姓名的对象是连体婴杀人魔
他们共用一颗心脏,但只有哥哥噬血爱好杀人,而弟弟完全无法反抗
这样书写哥哥的姓名后,不再额外叙写死因,使其死于心脏麻痺
但该心脏也属于弟弟的,这样是否有效?
再者如果是多重人格患者,虽法理上姓名相同,但自我认知不同
就好比我英的死炳木一样
这样能躲避归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