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觉得史实上,美国西部拓荒时期最接近“武侠”世界的情境。
地广人稀,导致法治力有未逮,很多警长形同虚设,在大片国土只能放牛吃草,让人民去自
成社会。
时空背景下,人人只能拥枪(武)自保,坏一点的拉帮结伙强盗杀人,好的就当治安官、赏金
猎人缉凶,其余镇民非专职动武的,就偶而SOHO受雇当保镳护货、护人,或受雇随行缉凶,
反正即便枪法不怎样,人多枪多就是种威慑力。
也由于地大皇帝远,赋予执法者高权限,治安官办事多也自把自为;有些随意凭身份加文纸
,拉几个村民陪审就能恣意断案并处决犯人,仗着“正义”身份干脏事的也多有人在。
在当时“执法者”不过是拓荒时期糊饭吃的职业之一,很多警长也曾是干过几件案的罪犯。
西部拓荒完完全全就是大家都以武犯禁,在荒野中行自己心中的“义”,根本“江湖”到不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