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反正你爽就好,想做怎样的vtuber是你家的事
其次,文策院拿税金做这种事除非有很重大的疏失,
我不觉得法院会判这种行政机关任何疏失,基本上这种牵扯到政策问题的
法院会倾向于尊重机关(ex法院不太会去质疑经济部的经济政策,因为法院是管法律)
这里的问题主要是出在我国国民一直以为政府有所作为就必定能扶持起产业或解决问题,
这个不是短时间能改善的问题,毕竟相信大政府的人还很多,
尤其一堆人一半辈子都在独裁政府底上生活,被催眠大有为政府的理想。
所以我觉得能靠杯的是基本上这些文策会的人根本没有想要真正商业化的问题,
反正对他们不需真正去找去市场找投资人之下,几乎无限政府金援之下,
根本不会需要考虑到自己的产品的市场可行性,而可以恣意地放入自己的意识形态。
(虽然我也不觉得政府单位放个大奶vtuber适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