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系依板规第六章编修内容,是为C_Chat板板规v16.5。
并依6-3之规定,因修改复数板规,本次修订之宣导期自 5/3 0:00 起至 5/16 23:59 止。
宣导期结束后将依新规定发布16.5版板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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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定义修正
【旧板规】
3-2 〔名词定义〕
Ⅰ 称ACG点者,为动画(A)、漫画(C)、游戏(G)、轻小说(N)、周边(G)、
同人产物(D)等之领域。
Ⅱ 称文章者,其内容包含标题、内文、签名档及转文内容。
Ⅲ 发文谓发表文章、回文谓回复文章、转文谓转录文章。
Ⅳ 称转文内容者,包含转文标题、转文内文、转文签名档、转文推文。
Ⅴ 称推文者,包含推(推)、嘘(嘘)、加注(→)、编辑文章回复推文。
Ⅵ 称18禁者,为下列内容:
一 过于露骨之色情、血腥文字描述或画面。
二 含有女性乳头、男女性下体之画面。
三 符合中华民国法律十八禁定义之内容。
Ⅶ 称看板事务者,为涉及看板管理者执行职权之行为。
Ⅷ 称看板风气者,为看板使用者之群体行为。
Ⅸ 称中华民国政治相关议题,包含近代中华民国政策、政党、社会、公民
等议题。
【新板规】
3-2 〔名词定义〕
Ⅰ 称ACG点者,为动画(A)、漫画(C)、游戏(G)、轻小说(N)、周边(G)、
同人产物(D)等之领域。
Ⅱ 称文章者,其内容包含标题、内文、签名档及转文内容。
Ⅲ 发文谓发表文章、回文谓回复文章、转文谓转录文章。
Ⅳ 称转文内容者,包含转文标题、转文内文、转文签名档、转文推文。
Ⅴ 称推文者,包含推(推)、嘘(嘘)、加注(→)、投票建议、编辑文章回复推文。
Ⅵ 称18禁者,为下列内容:
一 过于露骨之色情、血腥文字描述或画面。
二 含有女性乳头、男女性下体之画面。
三 符合中华民国法律十八禁定义之内容。
Ⅶ 称看板事务者,为涉及看板管理者执行职权之行为。
Ⅷ 称看板风气者,为看板使用者之群体行为。
Ⅸ 称中华民国政治相关议题,包含近代中华民国政策、政党、社会、公民
等议题。
【理由】
1. 鉴于投票建议遭板友宣传政治理念一案,3-2之推文加入“投票建议”以避免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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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犯与加重处罚规定修正
【旧板规】
3-6 违反规定而受处罚完毕,再违反同一规定者,为累犯,依其规定得加重处罚。
Ⅰ 直接水桶累计达三次者,提升一级罚则。累计达十次者,处永久水桶。
Ⅱ 同一文章因多重违规而直接水桶六个月以上者,处永久水桶。
【新板规】
3-6 〔加重处罚规定〕
Ⅰ 违反规定而受处罚完毕,再违反同一规定者,为累犯,依本条规定加重处罚。
Ⅱ 自水桶累计第二次起,依“该条之处罚天数”乘以“第几次违反规定”计算
水桶日数。
3-7 〔永久水桶〕
Ⅰ 水桶累计达十次者,处永久水桶。
Ⅱ 同一文章因多重违规或加计累犯而水桶六个月以上者,处永久水桶。
4-4, 4-8, 4-9, 4-12, 4-13, 4-14, 4-19 累犯规定删除,
之后处罚累犯悉依新版3-6II规定。
【理由】
1. 3-3-1从有警告的年代沿用至今,已不合时宜。第四章各条对累犯的定义混乱,宜统一
并以容易计算方式处理。
2. 若不考虑累犯,因同一文章水桶六个月以上非常困难。为3-7II之存在实益考虑目的性
,加入累犯情形。
3. 永久水桶严重程度甚高,应与加重处罚分列不同条,也避免16.4版3-6的定义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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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身攻击处罚规定修正
【旧板规】
4-5 〔人身攻击违规〕
Ⅰ 发文、回文、推文对现实存在之人物或群体为人身攻击,
处直接水桶一周以上。
Ⅱ 转文而违反前项规定者,处直接水桶二周以上。
Ⅲ 前二项之违规,对个人之人身攻击需经当事人检举方成案。
Ⅳ 主词明确且使用之言词有负面攻击之意义者处直接水桶一个月以上。
【新板规】
4-5 〔人身攻击违规〕
Ⅰ 发文、回文、推文对现实存在之人物或群体为人身攻击,主词不明
确者,或主词明确但情节轻微者,处直接水桶一周以上。
Ⅱ 转文而违反前项规定者,处直接水桶二周以上。
Ⅲ 前二项之违规,对个人之人身攻击需经当事人检举方成案。
Ⅳ 主词明确且使用负面攻击言词,情节严重者,处直接水桶一个月以上。
【理由】
1. 4-5I加入第15版“主词不明确”或“主词明确但情节轻微”的叙述,以与4-5IV区别。
2. 4-5IV加入第15版“情节严重”以避免遭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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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板风相关规定修正
【旧板规】
4-12 〔他板看板事务与风气违规〕
Ⅰ 发文、回文讨论其它PTT看板之看板事务、看板风气者
处直接水桶一周以上。累犯者,处直接水桶二周以上。
Ⅱ 转文而违反前项规定者,处直接水桶二周。
累犯者,处直接水桶一个月以上。
Ⅲ 其他非PTT讨论区,例如Reddit,巴哈,NGA等之事务,若有意图聚众
影响他站版面秩序者,比照前二项办理。
4-13 〔本板看板事务与风气违规〕
Ⅰ 有以下情事者,处直接水桶一周。累犯者,处直接水桶二周以上。
一 非经7-1程序,或非[板务]、[统计]分类发文、回文讨论
本板看板事务、看板风气者
二 于特定议题之[板务]分类下,讨论其他议题者。
Ⅱ 转文讨论本板看板事务、风气者,处直接水桶二周。累犯者,
处直接水桶一个月以上。但转录与本板看板事务直接相关之公告者,
不在此限。
【新板规】
4-12 〔他板看板事务与风气违规〕
Ⅰ 发文、回文讨论其它PTT看板之看板事务、看板风气者,
处直接水桶一周以上。
Ⅱ 转文而违反前项规定者,处直接水桶二周。
累犯者,处直接水桶一个月以上。
Ⅲ 其他非PTT讨论区,例如Reddit,巴哈,NGA等之事务,若有意图聚众
影响他站版面秩序者,比照前二项办理。
Ⅳ 经申请核准之新板开设宣传文,不受本条限制。
4-13 〔本板看板事务与风气违规〕
Ⅰ 有以下情事者,处直接水桶一周。
一 非经7-1程序,或非[板务]、[统计]分类发文、回文讨论
本板看板事务、看板风气者。
二 于特定议题之[板务]分类下,讨论其他议题者。
Ⅱ 转文讨论本板看板事务、风气者,处直接水桶二周。累犯者,
处直接水桶一个月以上。但转录与本板看板事务直接相关之公告者,
不在此限。
Ⅲ 经申请核准之新板开设宣传文,不受本条限制。
【理由】
1. 增开新版,讨论该板设立必要性,无法不谈论该板、本板、本站其他看板及板友行为。
2. 鉴于此,针对通过核准之新板宣传文,其内文与推文不受4-12、4-13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