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这新闻之后心情有点复杂
因为我还记得自己以前很喜欢这首歌,主要就是觉得很北烂很好笑
但是今天看到这新闻之后重新回想起歌词,我发现我已经丝毫不觉得有哪里有趣了
只觉得很恶
我想以前觉得这首歌好笑,可能就跟小学生听到鸡鸡屁屁大便就会笑是一样的原理,实际
上这首歌就是除了恶跟犯罪宣言之外什么别的都没有
回不去了,我的幼稚我的青春(?
但是就算是这样的犯罪歌,也没有人在说要把这几个白目鬼逮捕之类的,我觉得这已经是
代表台湾社会很宽容了吧,至少还知道他们不是认真的
老实说你唱这种内容,如果今天活动现场经过一个特别敏感的SJW,然后他听出了歌词是
在唱什么,那他直接报警请你们整团白目鬼去警局喝茶,我觉得都是意料之内的事情啊
看你各位在版上的讨论,还都停留在社会观感如何的问题,我觉得这已经是对创作自由很
尊重了
换成别的版别的论坛大概就不会这么和平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