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台湾文创是不是看不见中国车尾灯了?

楼主: ehentai (e.hentai)   2020-10-13 23:15:23
→ astrayzip: 也不用格调,卖鸡蛋糕都能自称文创了 10/13 23:01
→ astrayzip: 在台湾超级庶民的东西摆对地方也能变文创XX 10/13 23:01
→ trywish: 鸡蛋糕不太够格,毕竟没流传出去。珍奶还比较算一种文创 10/13 23:04
→ trywish: ,在饮品里面加上颗粒,颗粒的变化,饮品的变化等。 10/13 23:04
在广义的定义下,鸡蛋糕当然可以成为一种文创
台湾很常见的文创商品就是将商品结合在地与历史,用故事来塑造商品与众不同处
具体来说 “大稻埕阿骂传承50年的好味道” 就是一种文创噱头
厨师挥舞着手上的老面说“这是三国诸葛亮直传下来的老面”
让吃的人心感敬畏,细细品尝手中包子的不同之处,也是一种文创广告
另外,让包子会开口笑,让购买者觉得新鲜有趣,也可以说是一种文创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0-10-13 23:17:00
所以才说鸡蛋糕不太够格,因为有故事的鸡蛋糕太少了。珍奶之所以能说比较算,因为三不五时就会流传出去。所以珍奶本身就有一种台湾创造的手摇饮料这特点在。其实就算不是珍奶,手摇饮和车轮饼,我记得都有打出国外。
作者: gp99000 (gp99000)   2020-10-13 23:19:00
鸡排加珍奶,象征著大学时代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0-10-13 23:20:00
文创特点就是商品要有文化,蓝白拖本身也可以算文创唷。毕竟大家脑中都有拿来打蟑螂,古早时代的台客鞋之类。商品要有故事才对,而且是你我都知道的故事。不然今天有人拿出一件红内裤,说这是他祖父穿的,就算有故事,大家也无感。但如果扯到过年打牌红内裤,说不定特定红内裤就变台湾文创。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