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推文问到认罪协商
就我所知 的确美国大部分的刑案都是以认罪协商收场
官司打成电影里面那样全套陪审团审判的其实少之又少
这样的惯例 好处是节省司法资源 坏处当然是有可能判太轻或太重
比方说之前有过杀人犯以透漏藏尸地点为要胁换取相当优渥的求刑建议
但相对的检方也有可能用骗的让嫌犯同意
"实际上打上法庭攻防根本不可能判如此重罪重刑" 的协议
说到底变成看你的律师本事 而律师本事又跟你的钱成正比
结果就真的是有钱买生 无钱买死
另外回到这个案件本身 很多人在问 "禁玩电玩" 如何执行
但其实这类以 "禁止做某些事一段时间" 为刑罚一部分 或 减刑缓刑假释条件
并不少见
像是之前有漫画家 Michael Christopher "Mike" Diana
因作品获罪(美国历史上唯一一人) 缓刑条件之一就是禁止他再画漫画
或是禁止饮酒 禁止赌博 禁止接近罗莉正太 之类的禁令
甚至个人破产保护期间的禁奢侈
的确执行上基本不可能百分之百时时监视
但可抽查 定期检查 加上等你自爆
(白目就是这么多 之前不就有一个屁孩宣称自己得了一种
家里太有钱的病 所以酒驾撞死人不该坐牢 法庭还真采信了 不用关但要他禁酒
偏偏他后来自己做死在社交网站上贴趴体照 之后跟自己老妈潜逃出国最后还是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