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ighttot (水晶宫的鱿鱼)》之铭言:
: 不讨论精神病 我不是医师
: 不讨论判决 我不是法官
: 我只是想问 为什么有病可以成为减刑的理由?
: 行为时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识其行为违法或欠缺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
: 者,不罚。
: 行为时因前项之原因,致其辨识行为违法或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显著减低者,得减轻
: 其刑。
: 前二项规定,于因故意或过失自行招致者,不适用之。
: 这是法条 为什么法条中 有病可以成为减刑的理由呢?
: 说到底 刑罚的意义是?
以法律人的观点来看;
给予一个个体刑罚(or任何罚)的时候,
首要是他的行为值不值得处罚?
比如偷隔壁同学桌上一张卫生纸,而且真的没什么其他因素,也没前科,
之前也没偷过,就是只偷这一张拿来擤鼻水。
(为什么上面这句要这么囉嗦就是先排除其他因素)
在刑法上就符合窃盗罪的要件;
但法律人会觉得被侵害的人失去的法益太微小了,
不值得给予刑罚来处罚他。
类似案例: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292004
于是你可以了解到真的完美契合犯罪的要件,
也会因为各种因素来决定一个犯罪者是否要给予刑罚,或者是否刑罚要有所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