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127 (毛萝卜)
2019-07-19 21:52:54※ 引述《Fighttot (水晶宫的鱿鱼)》之铭言:
: 不讨论精神病 我不是医师
: 不讨论判决 我不是法官
: 我只是想问 为什么有病可以成为减刑的理由?
: 行为时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识其行为违法或欠缺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
: 者,不罚。
: 行为时因前项之原因,致其辨识行为违法或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显著减低者,得减轻
: 其刑。
: 前二项规定,于因故意或过失自行招致者,不适用之。
: 这是法条 为什么法条中 有病可以成为减刑的理由呢?
: 说到底 刑罚的意义是?
以法律人的观点来看;
给予一个个体刑罚(or任何罚)的时候,
首要是他的行为值不值得处罚?
比如偷隔壁同学桌上一张卫生纸,而且真的没什么其他因素,也没前科,
之前也没偷过,就是只偷这一张拿来擤鼻水。
(为什么上面这句要这么囉嗦就是先排除其他因素)
在刑法上就符合窃盗罪的要件;
但法律人会觉得被侵害的人失去的法益太微小了,
不值得给予刑罚来处罚他。
类似案例: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292004
于是你可以了解到真的完美契合犯罪的要件,
也会因为各种因素来决定一个犯罪者是否要给予刑罚,或者是否刑罚要有所增减。
假设是一个知道自己有患病且累犯过的人会怎被判刑会跟酒驾一样加重还是减轻
作者:
Ben40 (来自巴哈的鱼酥)
2019-07-19 21:56:00原来台湾有签两公约喔
作者:
lordmi (星宿喵)
2019-07-19 21:56:00那就很明确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加油站问他为什么买两桶
作者:
AN94 (AN94)
2019-07-19 21:56:00先进国家
假设病患可预见自己时常有大机率发病,但不预防不就诊不吃药的,该比正常就诊的病患更重刑罚还是更轻刑罚
作者:
Puye (PUYE)
2019-07-19 21:57:00虽然有精神病 但还是要以当下的行为能力来做标准
台湾签了 但被联合国以非会员退回,只是有通过立法院会,所以还是有国内法效力 应该是这样?
作者:
lordmi (星宿喵)
2019-07-19 21:57:00油,他回答要去加发电机。京阿尼和发电机完全无关
作者:
an94mod0 (an94mod0)
2019-07-19 21:57:00自嗨公约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19-07-19 21:58:00
警察问他为何做这种事,他回因为被抄袭,这就是有动机就算是他自己误会,那也是有行为能力之下的犯案
两公约也不是只有废死 也包含各式基本权利 如参政权与社会权
国际不承认台湾有签,但有经过立法院 所以国内具有效力所以理论上是有效
读过法律的一定都知道那个为了偷一张信纸上诉到最高法院的案例xdd
这个人是不是神经病有差吗 他就算不用接受任何法律制裁 这辈子也只能在痛苦中度过了 全身大范围烧伤要过正常日子都没办法
作者:
PTTjoker (视茫茫而发苍苍)
2019-07-19 22:19:00楼上说得真不错, 想想治活他在痛苦中度过余生, 也算报应烧伤之痛苦可不是割什么器官再移植就好
作者:
Orisinal (http://orisinal.com)
2019-07-19 22:24:00台湾没签啦 立法院自己决议决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