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anbeh (孙南)》之铭言:
: 动漫游戏夯 林佳龙:台中市很适合发展ACG产业
讲起来是很好听啦
可是他当新闻局长时可是恨不得毁了这块 而且实际上还真差点毁了
所以我一点也不相信他有心发展ACG
就好像以前某新闻局长禁止布袋戏
现在如果他出来推布袋戏 大家会相信他真的有心推吗
出版品分级爆反弹 网上6000人次连署 要求暂缓实施
https://tw.appledaily.com/forum/daily/20041204/21427378
有漫画出租业者在分级说明会上,拿着小学生爱看的《库洛魔法使》,询问该列何级,
出版品评议基金会成员翻了翻后说:“应属限制级,因有明显的同性恋情节。”
出版分级12/1大执法 名著列限制级
https://news.tvbs.com.tw/other/465990
当时林搞分级法 就是因为上路太草率 最后引起民间抗议后还不得已暂缓实施将近一年
而当时为了推这条分级办法 一堆鸽子出动去扫书店跟出租店
好笑的是 当时分级是要求出版业自行分级 规定书本上面要有符合新制的警示标语
如果书上只有旧制警示标语
甚至是分级办法上路前没有被规范的书 抓到都违规 也就是溯及既往
抓到一次罚10万到50万 因为业绩太好赚 那时鸽子查书店查得比闯红灯还勤
鸽子甚至还会去租书店翻书 看里面有色情暴力情节就直接抓人
最好笑的是 当时是规定要出版社自行分级
(这也是一个很混乱的点 当时政府方面要求业者自行分级
但是却没有设立审查机构 可是刑法235又是包山包海 人家想罚你就罚你
奇怪的是 通过民间团体审查却可以成为免罪符
最后当时的出版商不得不把书籍交给财团法人中华民国出版品评议基金会送审
且必须负担高额的审查费用 也因此当时有官方图利民间组织的不满声浪
更奇怪的是这个甚至还可以帮新闻局开说明会
跟新闻局有着千丝万缕说不清理还乱的关系的“中华民国出版品评议基金会”
当中更有一条极为争议的“逾越限制级”
意思是说他们遇到太过争议的作品时会把这个作品盖上这个章
拒绝为这部作品审查 因此出版社就无法取得这本书的审查结果 实质上就是禁了这本书
当时改编自大逃杀的漫画“生存游戏” 就是因为审查时被列为逾越限制级
出版社只好赶紧自行绝版并把书本收回下架 不然等著被查水表
因此这条“逾越限制级” 在当时也成了助长出版自由倒退的一大原因
更因此衍生出诸多争议 加上这个“民间团体”跟官方是一搭一唱
因此也经常被认为这个“逾越限制级”跟官方搞的没什么两样)
可是虽然是由出版社自行分级
但是出了事情却是第一线贩售的书店跟租书店要承担责任
(因为虽然规定是出版社要自行分级
可是如果鸽子觉得你卖或租的书应分级而未分级 还是可以直接抓你
这个制度与其说是分级 还不如说是创造一个给鸽子加菜的理由
这也是当时出版品分级办法被说制度混乱的主因之一)
搞到当时一堆出租店干脆把港漫跟少女漫 言情小说 全贴上18X标志
前阵子我跟某间出版社的老板聊天
他说那时全台湾大概一口气少了几百家大小书店
因为很多书店都是小本经营 抓一次就罚你十万到五十万 根本是没有比例原则的重罚法
被罚一次后 还要担心被抓下一次 还不如关门省事
很多书店老板也是上了年纪在家开店作作兴趣
突然有天回到戒严时期 一堆鸽子跑进来你家里查你水表
拿着一本书就说这本书应该要是限制级 你却没有贴标签 你可知罪?
经过那个年代的人会不会吓到不敢开店了? 当然会啊!
这些变化对出版商的书籍铺货影响甚钜 就知道当时乱象有多严重
更可恶的是 当时其实就是配合这条出版品分级办法
一边派出鸽子大军去到处查水表 另外一边则是要把所谓的限制级书刊全打为劣书
实际上就是变相的言论控管 可以说是二次戒严也不为过
当时的报导就可以看得到很多灾情
更过分的是新闻局甚至直接下令 通告全台所有书展禁止展出限制级书籍
当时全台从南到北 都不许你展出限制级书刊
https://tw.appledaily.com/forum/daily/20041204/21427378
大辣出版社说,分级办法仓促上路已引发出版业不满,
明年台北国际书展不得设置限制级出版品专区,也让业者很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