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说说,别太认真。
因为暴力可以是正义,但是强暴我想不出有什么正义的强奸可言?
杀人可能是自我防卫、避难、复仇等等。
虽说现行法律已经禁止复仇,不过自卫、避难在某些情形下仍可以杀人。
复仇,虽然嘴上说说不可以,不过假使真的做了,在国家权力不彰的地方,
应该也是ok的,不会被抓走的,甚至较非现代的社会还是允许一命换一命的。
实行暴力、强制性的行为,可能是维持秩序,例如警察维持治安等等。
这些在现代国家,大家都觉得还可以,毕竟人口集中的地方,
秩序有时候会牺牲个人权利。
但是我真的想不出强奸有什么正义的行为可言?
除非是阿拉花瓜,认为女生穿太露被强是给个教训。
不过那是阿拉花瓜,在日本或是其他较现代国家,强奸根本没有正义可言。
(提日本,因为作者日本人,他想带给日本读者shock感觉,要是他是阿拉花瓜,
可能强奸就只是日常)
所以说,你有个好借口,杀人ok。强奸可能就比较不ok。
不过如果古力菲斯那样被虐,然后要复仇强奸人,感觉还算可以??
也许某些情形下强奸也许也能以正义之名行使?
毕竟杀人、强奸都带有强制违反他人意愿的感觉???
也许是违反意愿时间的长短?杀人短,强奸长?
长痛不如短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