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会看到蝙蝠侠(或其他超级英雄)因为不杀小丑或其他超级罪犯而被怪罪
但这是件很奇怪的事,蝙蝠侠他不是法官也不是刽子手,他不属于法治系统的一部分本
来就不该被赋予随意处决犯人的权力
要杀掉这些超级罪犯有种符合程序的作法叫做"死刑制度",也许高谭市所在的州废除了
死刑制度(要看作品,一些作品里有很明确的表现出是有死刑的),又或著是这些超级罪犯
有办法避开死刑判决(因为精神疾病之类的)
但是因此就要求一个个人去承担整个社会制度的失误是不合理的。与其问"为什么蝙蝠侠
不杀掉罪犯?"不如去问"为什么整个法律制度都不杀掉罪犯?"
如果说他们有办法躲掉死刑因此一定要有人动手私刑,那动手的人为什么一定要是蝙蝠
侠?当这些罪犯被打倒时,多的是杀掉他们的机会。但是没有人动手,而蝙蝠侠只不过是
这众多决定不杀的人中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