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很有趣,反复思考几种可能性后,
在这里提出我目前认为最有说服力的想法。
总共有两个要点:
1、性侵行为并不符合以往一般故事中的行为正派,而杀人则有讨论空间。
2、现今泛滥杀人行为内容的文创产物是原先正派杀人的延伸。
首先第一点,
纯论杀人行为确实不好应该是没有疑义的,
但是许多的文创经典(包含宗教经典)告诉我们,
做为惩戒恶人或成就大义的手段就是可以被接受的。
例如:
大野狼可以被塞进满腹石头后推进水里淹死(七只小羊)
上帝的天使可以杀死奴役上帝子民的埃及人(马太福音)
面对强盗也可以用热油把他们烫死(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
由此可见,只要有了正确的名目,
杀人行为在文创作品是可以被普罗大众所接受的。
但是性侵呢?
当然还是有以性侵行为当作惩罚恶人的作品(就某些H-GAME吧)
但是在大众的观念中这绝对不会被归属为正派行为。
你要说一个英雄式的正派故事最终是以恶人被强奸做为结局,
我是没听过啦,
有这个故事的版友可以上来分享一下让大家开开眼界。
那么接着第二点就很简单了,
前列第一点所说文创作品中被大众所接受的杀人必须要有正当目的性,
那么当我们舍弃目的性这个条件,
直接归结出文创作品中大众是接受杀人行为的。
虽然是一个忽略前提断章取义的结论,但却常见于人类社会中,
当然另一方面你也可以说是一种思想演进,
因此有正当目的性的杀人与随意玩乐性的杀人,
这两者在虚构故事中就被同化成同样可被接受的观念。
但是性侵嘛,
没有任何机会以一个正当的名义去行使,
自然也就很难走入现代文创中的模糊空间,
以致现在还是站稳在一个人类道德坚守的范围内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