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打给厚 开卡厚 故德依芙宁
1.为什么我会觉得规则需要新增:
因为就目前的机制来说,经理人可以直接甩头不干
“而不用对公司作出任何赔偿”
这样的机制对于公司是一种伤害
因为下一个季度如果没有任何产品上市
会“直接影响股东以及可能会有的员工的权益”
基本上只要发生类似的事情,对任何和该公司有关系的人
都会造成一定的伤害
因此,我在此提议以下两条新规定:
(一)经理甩头不干赔偿条款
(二)经理人紧急就任机制
2.规则变更方案:
(一)经理甩头不干赔偿条款:
(一)之一,不变
内容:经理辞职后什么事都不会发生
(一)之二,增设赔偿制度(罚金-公司现值5%)
内容:经理辞职后,系统强制扣除该经理人财产,扣除数量为公司现值10%,作为对公司之赔偿,不足额由系统强制贩卖其持有之股票,罚金由金管会回收
(一)之二,增设赔偿制度(罚金-公司上周获利25%)
内容:经理辞职后,系统强制扣除该经理人财产,扣除数量为公司上周获利25%,作为对公司之赔偿,不足额由系统强制贩卖其持有之股票,罚金由金管会回收
(二)经理人紧急就任机制:
(二)之一,不变
内容:经理辞职后什么事都不会发生
(二)之二,增设紧急补任机制
内容:经理辞职后,开放12小时提名经理人,12小时后,开始24小时的投票,投票数量需达该公司持股之三成,以补任经理人空缺。
以上,有什么不足的地方还请各位多多针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