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目前金管会罚金当现金被罚完时,会发生只要被罚者不卖股票,就不会被执行,而
且还会因为计算资产为负数,连带不用缴税的问题。
举例而言假设我今天有10万的股权跟3万现金,只要刻意去上一个三万的广告被罚个150万
的资金,那我接下来就等于吃了无敌星星,完全不用怕税的问题(因为资产为负,但股权
不被执行)。
这会导致两个问题,一是这提供了不正当的避税手段,二是罚金失去意义。
解决方案:
经讨论后提出的方案为修改税收计算资产
时,现金下限为0,并且于缓冲期后强制征收,若现金不足则征收股票卖到足够为止(即强
制执行罚金。)。
个人提议缓冲期为7天,同时若在上诉中得以冻结。
本次推投将采用新制系统推投,届时推投选项将以此篇讨论为主(讨论同样为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