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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打造虚拟代言人 要年轻可爱身材好”国发会提点子平台提案 引爆歧视争议
如果全台每个县市都有虚拟女偶像代言人,你会成为粉丝吗?上个月有民众在国发会的公
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提点子”提案,提议中央政府应该与各县市合作、创造一名虚拟女
代言人,这位代言人应设定为16岁、不须裸露但要可爱及美丽,身材比例不能太差,后续
再为这个代言人量身打造漫画及动画、或其他周边商品,期望能借此提升台湾软实力,也
为各县市创造宅男商机。
提议者Jian-Rong Liao在提案内容里写道,高雄捷运2014年创造高捷少女“小穹”,创造
不小的话题和商机,因此政府应该考虑把这样的计画扩及全台,要各县市都推出类似虚拟
女偶像角色。提议者认为,这些虚拟偶像除了年龄、外表必须有所限制,配音员也必须由
“年轻及品行良好”的小模或学生担任,才能整合虚实,扩大创造素人明星。偶像出现后
,可以透过短篇漫画、微动画、周边产品及游戏等为县市宣传,未来还能创造周边角色、
甚至让全部“美少女”成为好友,让各县市能团结合作。
计画恐有性别及外表歧视疑虑
这份1月4日提出、6日通过检核放上平台的提案,目前虽然只有9个人附议、离政府必须正
式回应的门槛还差4991个附议人数,但由于国发会在提案通过检核时就会先知会相关部会
,一场皮球大战也已提早开打。据了解,一份为了厘清谁可能要负责“台湾虚拟女明星计
画”的公文,就已在经济部工业局和文化部间来回不下数十次,两边都说不准谁才会是可
能要负责推动虚拟女偶像的单位。
两部会“闪躲”的原因,除了不确定是否是自己的权责范围;更是考量整份计画中充斥对
女性的刻板想像,都已在《性别平等工作法》触法边缘。好比计画明订角色必须是女性、
16岁、身材比例不能太差,且配音员也要限制年龄及性别,都有性别及外表歧视疑虑。官
员也因此私下抱怨:“难道国发会都不用对提案把关一下吗?”
事实上,在国发会建置“提点子”平台的“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实施要点”中,第五点有明
订若提案内容涉及种族、宗教及性别歧视、人身攻击,则国发会有权隐藏提议申请。被问
及虚拟女偶像计画是否有涉及歧视,国发会资讯处副处长庄明芬认为“应该没有”,“因
为这个计画讲的是虚拟人物。”
妇团:虚拟人物是人设计的 背后就代表了歧视
“虚拟人物都是人设计的,人如果做了这个决定,背后就代表了歧视!”妇女新知基金会
秘书长覃玉蓉指出,所谓代言就是一种现身,若限定代言者的性别、年龄、外貌甚至声音
,随之传达的讯息就是“只有这样的女性才上得了台面。”然而如此对女性的想像过于单
一,所有外貌、声音的要求更可能为女性带来无形的压力,让人觉得若年纪大或不可爱就
上不了台面。
但对于次文化的爱好者来说,女偶像的设定并非完全意味着歧视。长期研究虚拟偶像文化
的hinac就认为,漂亮女生不止男生看、连女生也爱看,但帅哥女生看、男生不见得爱看
,也就是说,以市场现实考量,女偶像的确比男偶像有商机。著有《高校制服恋物论》、
研究不少次文化现象的刘扬铭也认为,提案人应该不是抱着要歧视女性的想法撰写提案,
只是考量女偶像比较好卖,“应该不致于到性别歧视。”
“如果由政府来推 肯定赔钱”
然而即便hinac可以理解网友为何提案设计虚拟“女”偶像,却还是不会支持这个点子。
hinac分析,虚拟人物属于次文化的产物,且台湾在与日本国情不同的前提下,不应由政
府插手、补助,顶多是在虚拟偶像大红后,考虑将其包装成观光计画中的一环就好。
hinac以日本为例,日本各地的虚拟偶像有上千个,但都是由民间发起,没有官方资源进
入;而且即便是次文化影响力强大的日本,动漫画市场也只占国内一小部分,“台湾如果
要由政府来推,肯定会赔钱。”
奇异果文创事业创意总监刘定纲则强调,每个人对于偶像的喜好都不同,喜欢外表可爱、
年轻、身材好并不是问题,重点是该不该动员公共资源支持某种特定的喜好;而虚拟偶像
的角色设定的确“有很微妙的歧视问题”,由政府提出确实容易有争议。他也建议应该可
以由民间成立讨论平台,让全民一起参与虚拟偶像的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