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看某串觉得该来讨论这个问题
这问题对于创作的人跟欣赏创作的人来说都有影响。
我觉得自由这两个字是这样(可能跟他人定义不同)
牵涉到的人越少,获得完全自由的可能性就越大。
他中间会有很多层光谱可以去选,但不可否认的有完全支持自主意志
跟完全否认自主意志的两个极端存在。
所以说一个东西,如果这东西只存在于你脑内,管她是罗莉还是妹妹
无惨还是猎奇,多么脱离道德规范,触犯多少禁忌。
老子我只在脑里演练,有碍着你们吗?反正我没讲谁都不会知道,除
非哪天出现思想审查机可以精确将人脑中的所思所想给呈现出来,给
予科学化具体的验证,那当然这个状态的绝对自由就会被推翻了。
在脑内想当然没问题,又没人知道啊,可是如果把他创作出来,问题
就有点大了。
自己看不打紧,但要是不甚被泄漏出去了,就会有各种玻璃心来烦你
,当然如果你想更进一步发表在大家都看得到的地方,烦你的人自然
会更多。
如果你脑中所思是已经被认定严重威胁到某些规范的东西,那么等你
的就是牢狱之灾。
所以说真正有问题的地方是从你打算发表开始,或者被迫发表开始。
考虑到网络的特性,这年头只要你存在硬盘里就有泄漏的可能,实在
不可不慎重。
那么,难道就因为他人玻璃心或者那东西太过离经叛道,就得断绝自
己创作的欲望吗?
我觉得这中间有好几个层面,要分开来看。
1>为什么想要把这东西实体化?
就如之前所说的,只要藏在脑中不就好了吗?为什么要实体化?你是
希望留下什么吗?还是只是怕自己忘掉了?
2>为什么要把创作出来的这东西分享给人看?
只要分享给人看就可能遭受到阻碍,那为什么你要分享?你想从这些
读者或欣赏者得到些什么?透过你分享这部作品的方式?
3>是否要担起你的创作影响到他人的责任?
这里说道担起责任,自然表示这责任还不能算在你身上。但基于网络
传播的特性,这是每个想要透过网络散播作品的作者必须思考的严肃
问题。
4>如何在责任与自由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
必定是有想要表达给这世界多数人看的东西,你才会走到这一步。当
你的作品已经面世之后,其实就不再是专属于你的东西。
那么当你在创作时就已经考虑这件事的时候,怎么拿捏彼此的分寸就
变得很重要。
如何让读者可以看懂你想表达的东西,又不会刺激到玻璃心造成无谓
的抵制与抗议,就是这个层面的课题。
不过通常会考虑到这点都已经是书开始大卖的阶段了。
5>罗兰巴特的文本诞生,作者已死
当你完成一部作品并面试之后,你说你的作品没这个意思,就已经不
是你说了算,而是多数人对于你的作品有什么想法,是它们说了算。
等你真的死后,你也无法再对你的作品再定义了,但这权利就会落到
之后的读者身上。
到这层面,自主意志能达到的影响几乎可以说没有了。如果还想改变
什么顶多只能学金庸大改版,把自己以前写的认为被他人所误解扭曲
的部分透过改版修正。
现在因为网络的特性,创作变得破碎而不完整,很多都不能称为完整
的作品到处流窜,增加了文本诠释的难度。另一方面资讯流通快速让
人有种任何东西只要贴到网络上,就会被全世界的人检视的错觉。
导致创作者在创作时常常抱持一些不必要的迷思,私以为这是没必要
的。在你按下save以前,这东西都是自由的,不要放弃探索人类的可
能性。
但是当你按下save完成之后,就必须把后面的事情都想清楚,这样你
才知道你到底该怎么做,该给自己那些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