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linwang (kaeru)
2016-07-28 19:07:38精灵宝可梦GO》(Pokémon GO)迟迟不在台湾上市,竟有一位台湾人宣称,这可能是因
为宝可梦开发商Niantic侵害了他在十年前申请的游戏专利,导致宝可梦在台上市的时程
受阻。
“我要争的是一口气,我才是世界上第一个想到这件事情的人,不是你,不是John Hanke
(Niantic执行长)。”说话的,是今年一月对Niantic提出侵害专利告诉的专利律师王信
。
现为国内某上市科技公司副法务长的王信,去年12月玩了一款由Niantic开发,结合真实
世界地理位置、社群和扩增实境的手机游戏《Ingress》时,惊觉这款游戏与他的专利概
念十分类似,他立刻去信Niantic,告知对方已侵害他的专利。
王信2006年在台申请了一项“真实世界之网络游戏”专利,该专利并非发明专利,但详载
了携带式电脑,如后来问世的智慧型手机和平板,如何透过GPS系统回传使用者在真实世
界的地理位置,并且结合游戏商业模式,王信认为宝可梦的概念与其专利相当类似。
王信的信寄出三个礼拜,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他马上决定提告,“我是没有任何犹豫的,
因为我知道,告了它(Niantic)才会来跟我谈。”王信说。
亚洲最大专利服务公司宇东集团台湾区总经理张智为说:“我认为他(王信)已经等十年
了,06年开始到现在,终于有人用了,然后他找到一个看起来比较大的,我认为他已经等
很久了,现在看到真的有一条大鱼上来。”
“等十年大鱼”索赔一亿
两造谈判破裂,闹上法庭
王信索赔新台币1亿元,但Niantic也不是省油的灯,今年5月,Niantic的全球委任律师事
务所泛伟(Fenwick & West LLP)智慧财产权主席萨克史戴德(Michael Sacksteder)亲
自回复王信的信,表示愿意约时间和王信电话会议讨论,但最后双方谈判破裂,Niantic
拒绝付钱和解,双方于是正式进入法律诉讼流程。
张智为认为,Niantic是否有可能因忌惮背上“侵害专利”的臭名而延迟宝可梦进台湾市
场的时间,要看背后主导的公司是Niantic还是任天堂。“如果是美国人,它就直接出货
(上市),它才不会理你,因为你挡不了它。”
他指出,原告王信索赔1亿元“太夸张”,就一个非付费游戏而言,原告如何估算出1亿元
这个价格,令人费解。
专家:胜诉机率各半
宝可梦在台推出机率仍高
张智为预测,王信和Niantic双方胜诉的机率各是一半一半,因王信本身即为专利律师,
不须付出太高的诉讼成本,Niantic很有可能先在台湾推出再说,毕竟诉讼期可长达三到
五年不等。
为什么一名专利律师,会申请游戏专利?难道他是“专利蟑螂”?
事实上,王信共有两个游戏专利,“真实世界之网络游戏”是他的第二个专利。虽然身为
律师,毕业自台大物理系的王信,本身学习电脑程式语言,2000年时曾开过一家游戏公司
,主力产品是网络大富翁,最后市场反应不佳,公司倒闭,负债千万,他决定从事律师一
行,尽速还清负债。
2006年,他原本想用其第二个专利,再开一家游戏公司,但向国内几家软件公司老板争取
资金未果,只好放弃,回头继续当律师。
就现况看来,无论Niantic是否真的侵害王信的专利,宝可梦迟早会在台湾推出,台湾玩
家还是最大的受益者。
和专利蟑螂87%像…不过这种idea式的专利真的有效吗?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9:12:00跟专利蟑螂哪点像……你们是真的遇过吗?
作者:
shintz (Snow halation)
2016-07-28 19:12:00过了 年费有付就有效
作者:
SuperSg (萌翻天的时代来啦°▽°)
2016-07-28 19:12:00利多文
作者:
kerorokuzo (阿克西斯(阿克亞女神è¬æ²)
2016-07-28 19:13:00任天堂也觉得少台湾没什么大不了的吧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9:13:00专利蟑螂会拿一叠不是他研发的专利炸你
作者:
qss05 (minami)
2016-07-28 19:14:00他只是为了赚钱还债…人被逼到绝境就会激发潜力
作者:
kamisun (水银灯的主人)
2016-07-28 19:15:00苹果iphone6在中国也是侵害小公司的专利,被判决禁卖
作者: libramog (莫古) 2016-07-28 19:16:00
如果是他本人的专利 又过了 这是他的权力无误阿现在要看专利的时间跟范围 还有的谈吧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6-07-28 19:18:00不管 只要挡到路的人都是专利蟑螂
问题是他的构想是有价值的吗? 还是一个俯拾即是的东西?
作者:
ray0305 (ray)
2016-07-28 19:20:00z放弃台湾市场对任天堂来说根本不痛不痒 也行之已久
作者:
Plants ((● ω ●))
2016-07-28 19:22:00idea不能当专利,应该有其他要素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6-07-28 19:22:002006年,就算他不是真正第一个提的,也绝对不是什么俯拾皆是
在2006年的台湾就敢跑去申请专利,老实说也是一场豪赌
如果只是空想 那就跟蟑螂无异 没有创造价值文章里面看不出来是哪一种? 他投入了什么 创造了什么?
作者:
tindy (tindy)
2016-07-28 19:25:00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6-07-28 19:26:00他有提实作方法,也做过产品只是没金主买帐
作者:
Satoman (沙陀曼)
2016-07-28 19:26:00这种专利当初审核能过才叫扯,一堆不食人间烟火的公务员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6-07-28 19:27:00其实审查委员基本上不会也没办法全世界搜所,专利大多都是先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6-07-28 19:28:00通过等人提告举证无效
GPS又不是他发明的 这个弄的好像 如果某人研发了A系统我就把A系列能做的事 想到的全都申请专利 的感觉
作者:
tindy (tindy)
2016-07-28 19:29:00他连构想都是别人写过的阿,我不相信他不看论文啦
半成品出来 就算精致度有差 这种创意就该保护只是构想就....
这样一来 任何人想用A系统很容易就会撞到我申请的项目XD
作者:
tindy (tindy)
2016-07-28 19:30:00没什么令人值得尊敬的,干嘛一直帮他讲话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6-07-28 19:30:00只是讲清楚专利是怎么运作的啊XD 很多人都觉得我来也可以
作者: roger792861 (New Life) 2016-07-28 19:32:00
哦,是喔
就有你这份内容跟没你这份内容 对人类整体有没贡献吧
反正只有在台湾有专利 不过这样就不能做台湾恶魔城了...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9:36:00台湾嘛 智财概念不意外
作者:
justsay (说说而已)
2016-07-28 19:37:00玩不到不爽砲两句没关系 别凑到不懂的专业领域秀下限阿XD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9:38:00他看起来不是游戏规则喔
作者:
orze04 (orz)
2016-07-28 19:38:00请以当时的时空背景去看 要骂也是骂审察员不认真或没远见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6-07-28 19:38:00现在一定不行,但ㄧ来他有技术部分,二来时空背景2006年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9:39:00不算是游玩方法 而是提出某种可以玩的机制吧
他公开出来的那些资料看起来比较偏资料传送处理的过程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脸卡跟觅食卡了~)
2016-07-28 19:40:00论到烂了 麻烦先给我"专利蟑螂"的定义 再来看他是否符合不要一见面就指著骂专利蟑螂 先搞懂专利蟑螂好吗
作者: s0450336 2016-07-28 19:41:00
不过任天堂需要台湾市场吗?像那个中文机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16-07-28 19:41:00不需要 而且也放弃很久了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6-07-28 19:42:00我记得有板友提到,软件的专利审核是近年才严格很多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脸卡跟觅食卡了~)
2016-07-28 19:42:00那就得了 老任不想做这块饼 战犯是老任还是张先生?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脸卡跟觅食卡了~)
2016-07-28 19:43:00总是要捍卫啊 难道拱手让人吗?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9:45:00如果有在经营台湾市场 平常绝对有在作专利检索
只要提出2006年之前,在公开的地方有类似机制就掰了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16-07-28 19:45:00不用抓他们谁是战犯阿 历年来的不毛之地vs1E专利官司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6-07-28 19:46:00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16-07-28 19:46:00直接放弃打官司跟和解金放弃鬼岛怪我囉~玩家衰洨而已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9:46:00结果几乎没人想检讨公司为何不和谈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6-07-28 19:47:00恶质的专利流氓有以下特征:自己不生产产品、在明知胜算不高的情形下,仍提出专利诉讼或以提出专利诉讼
作者:
orze04 (orz)
2016-07-28 19:47:00他不是不想做 是台湾就没有人要出资阿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脸卡跟觅食卡了~)
2016-07-28 19:47:00wiki的解释已经很明白的说他不算了
作者:
shintz (Snow halation)
2016-07-28 19:47:00反正就每年缴个一笔钱,看谁倒楣踩到地雷
作者:
orze04 (orz)
2016-07-28 19:48:00然后老任很明显就是采到这个专利了 要提专利无效是另一案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脸卡跟觅食卡了~)
2016-07-28 19:48:00wiki上说 有专利却没生产产品者 不好意思 他有生产过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9:48:00告个一次就叫积极也太好笑www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16-07-28 19:48:00那只是其中一项特征而已 没说有生产过就不是蟑螂阿~不过这种定义问题 我觉得每人心中不同啦 没啥好讲的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6-07-28 19:49:00他有生产过用到这个专利的产品?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9:49:00用于形容一些“积极”发动专利侵权诉讼以获取赔偿,
作者:
orze04 (orz)
2016-07-28 19:50:00他的专利不是空泛的垃圾`有实际产品 这也算蟑螂??
作者:
tindy (tindy)
2016-07-28 19:50:00Ingress喊一亿,宝可梦要喊多少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脸卡跟觅食卡了~)
2016-07-28 19:50:00再来 积极提出专利诉讼 不好意思 他目前就这个案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9:50:00他就刚好养了一个专利刚好中奖 这样也流氓?是没看过真正的专利流氓?
作者:
qscgg (QSC)
2016-07-28 19:53:00开价一亿只是乱喊吧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6-07-28 19:53:00养一个跟养一百个我觉得没有差别 真正阻碍技术发展的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脸卡跟觅食卡了~)
2016-07-28 19:53:00蛤 一亿我还嫌少呢@@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6-07-28 19:54:00是注册了一个专利却不使用 只等著收真正想运用的人的钱这种行为 不管是个人还是大公司都一样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9:54:00你又怎么知道他不想使用?内文说的很清楚 没人跟他合作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脸卡跟觅食卡了~)
2016-07-28 19:54:00他有用啊 只是做不起来 赔钱了
作者:
orze04 (orz)
2016-07-28 19:54:00养一个跟养一百个没差? 专利维护不用成本? 每年不用缴钱?
注册专利又不使用是他家的事 你以为专利维持不用钱喔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6-07-28 19:56:00他做的是网络大富翁 关这专利屁事?很爱混为一谈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脸卡跟觅食卡了~)
2016-07-28 19:56:00等等 赔钱那个好像不是用这个系统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脸卡跟觅食卡了~)
2016-07-28 19:57:00专利就算年年缴费 也是只能20年 都投资一半了呢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9:57:00你是上帝 知道他不想作囉?那以后个体发明人都去死 因为你没资金作不起来 人家都当你不想作 也不许有专利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脸卡跟觅食卡了~)
2016-07-28 19:58:00这样子如果没钱做产品的 就不用申请专利了唷
作者:
orze04 (orz)
2016-07-28 19:58:00所以你不怪台湾没人去资助他 怪他没做出来?
作者:
orze04 (orz)
2016-07-28 19:59:00专利法本来就是保护有想法却没能力实作的人的权益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脸卡跟觅食卡了~)
2016-07-28 19:59:00而且没有专利 当奴才还会任由资方喊价
作者:
shintz (Snow halation)
2016-07-28 19:59:00反正就是吃相难看而已,他的就是他的,法律上来说是这样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9:59:00创新的想法没有价值 因为没钱作不出来 应该把想法贡献给大公司让他们完成。伟哉鬼岛思维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脸卡跟觅食卡了~)
2016-07-28 20:00:00老任:我认为这个创新只值1000块 不能再多了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脸卡跟觅食卡了~)
2016-07-28 20:01:00不过是台湾第一个注册的 却是真的
LBG早有专利了顶多说他在台湾注册早 不代表真的就创新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20:02:00有疑问就用前案驳倒他
作者: Nravir 2016-07-28 20:03:00
反驳诉讼很快吗?什么时候可以结束阿0.0?
作者:
orze04 (orz)
2016-07-28 20:03:00其实任何人都可以拿举证有前案 所以不具备新颖性去举发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20:03:00举发吧!应该不会很快……经年累月吧
作者: Nravir 2016-07-28 20:04:00
...
作者:
orze04 (orz)
2016-07-28 20:05:00除非老任边打侵权官司,边蒐证举发专利无效 那不如放弃市场或坐下来谈过路费
作者:
z83420123 (VoLTsRiNe)
2016-07-28 20:06:00@ithil1 你没看内文妈 他开1E对方根本就不想谈了
作者: Nravir 2016-07-28 20:06:00
那这样我发明了东西国外审查人员给他过了我不是衰小囧..所以台湾玩不到了吗Q Q
作者:
tindy (tindy)
2016-07-28 20:08:00你也难说宝可梦还不上是什么原因,Ingress就没在怕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16-07-28 20:08:00看人家公司想怎样囉 这权力就是他的 以后台湾跟现实连动到时间地点等的东西 都要过他这关 看别人想谈1E还是放弃台湾2300万人的小岛而已(摊手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16-07-28 20:10:00Ingress没有没再怕阿 只是经营了一段时间突然被告而已
作者:
orze04 (orz)
2016-07-28 20:11:00专利属地主义 &不管在哪地,全球最早申请的人有国际优先权
作者: Nravir 2016-07-28 20:11:00
他既然想证明原创~那没人告诉他已经有人比他先想出来吗?他应该不是为了钱吧?给他资料他会满足撤告吗Q Q?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20:13:00你可以试试看啊……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脸卡跟觅食卡了~)
2016-07-28 20:13:00不会 白花花的银子放你眼前 少说也要拿一两个这辈子说不定就靠这次了 拿了就有资金做游戏了呢
作者: Nravir 2016-07-28 20:14:00
他文章不是写说要为了台湾出口气吗?不是为了钱吧?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脸卡跟觅食卡了~)
2016-07-28 20:15:00我老板也说为了台湾产业着想啊 但是亏本生意还是不做的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20:16:00表面说的话 听听就好……抠那米也说没赶走小岛啊
作者:
tindy (tindy)
2016-07-28 20:16:00他自己早就知道了啦,我不信他作这个前没看过论文
作者: Nravir 2016-07-28 20:17:00
专利法是为了原创者保护那这样来说是种漏洞吗?
作者:
tindy (tindy)
2016-07-28 20:17:00就看看申请会不会过而已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20:18:00我是觉得他收到前案的话有一定可能撤告,如果他只是想要知名度的话。不过都是我觉得,谁知道他怎想
作者: Nravir 2016-07-28 20:18:00
如果台湾真玩不到也只能放弃了= =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20:19:00告下去有可能搞掉他自己专利的话,适当地收手是有可能的
如果都挂代理直接抓国外的版本来玩 会跟这个起冲突吗?
作者: Nravir 2016-07-28 20:19:00
对了~他应该很懂国际他怎么会不知道有人先发明GPS GAME?
作者:
genesic (嗯?)
2016-07-28 20:19:00在连智慧型手机都没有的年代去养这个专利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20:20:00至少这件事他打响了名声,对于当专利师跟作游戏两方面都是CP值超高的广告
作者:
genesic (嗯?)
2016-07-28 20:20:00如果你看好十年后有什么东西大爆发,也可以去注册啊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20:21:00告不一定是只为了钱唷www小厂常用这招吸引客户
作者: Nravir 2016-07-28 20:21:00
所以他是为了这种事情才养这专利= =?他不是要宣示原创吗..
作者:
genesic (嗯?)
2016-07-28 20:21:00至少他证明了他是有远见的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20:22:00免费广告出来后就撤告 或根本没把文书给被告
申请专利也不是说过就过 尤其是效期20年的发明专利XD
作者:
kenco (最近走希腊风)
2016-07-28 20:23:00只有想法是没价值没错。很多想法都是空想做不出来的。
如果乡民有想到什么vr睡梦头盔之类的概念也可以去申请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20:23:00没人知道他怎想啊www
作者: Nravir 2016-07-28 20:23:00
我想问一下假如原创者没钱怎么办@ @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20:24:00说服人投资你
作者:
tindy (tindy)
2016-07-28 20:24:00不红艺人也常常在支持XXX,就炒新闻赚曝光,嘴巴讲什么不重要
作者: Nravir 2016-07-28 20:26:00
那么专利蟑螂也算是有远见的投资吧?
作者:
genesic (嗯?)
2016-07-28 20:26:00台湾公司龟在岛内吃不饱饿不死,想要国际化
作者:
kenco (最近走希腊风)
2016-07-28 20:27:00还有抢注册网名的,一次注册上百上千个,也是很有远见了?
作者:
genesic (嗯?)
2016-07-28 20:27:00难得有个专利可以反呛一下,就变成专利蟑螂了
作者: Nravir 2016-07-28 20:28:00
不是先注册先赢吗?
作者:
AN94 (AN94)
2016-07-28 20:28:00有钱就去注册啊 他合法的有啥问题 真要说也是专利局不够严谨罢了
作者:
genesic (嗯?)
2016-07-28 20:28:00抢网名还蛮白痴的,我看到的case都是失败的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20:28:00他想法算不算创新 是官方说的算
作者:
AN94 (AN94)
2016-07-28 20:29:00我猜他也没想到专利局会给他过
作者: Nravir 2016-07-28 20:29:00
他们目的像上面所说得不是赢而是拖时间吧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20:29:00这claims修一修不知道有没有机会
作者: Nravir 2016-07-28 20:30:00
只能祈祷他不会告到GO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20:30:00修的刚好能套住N+又不过大被前案打倒
作者:
genesic (嗯?)
2016-07-28 20:30:00网名就算被你抢下来,有google搜寻排行在也越来越没用我支持所有能想到十年后有什么会爆红的去申请专利
作者:
AN94 (AN94)
2016-07-28 20:32:00不过这也可以看出 大众对专利法的认识度不高 虽然我也是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20:37:00喔我N社竟打成N+(艸
作者:
AILE (呆滞中....)
2016-07-28 20:49:00商周这篇文章看看笑笑就好,内容不是很严谨=_=
作者:
Edaw (Wade)
2016-07-28 21:03:00一亿其实算少了
作者:
AILE (呆滞中....)
2016-07-28 21:08:00N社养的智权人员也不是吃白食的,乡民想的到的解套方式,N社不可能想不到,只是在"商业考量"下要不要去做罢了附带一提,如果王先生有考过专利师,不可能不知道"有台湾专利不等于全球第一",如果不是商周引述有误,就是王先生的目的是在打广告,不论最后是否胜诉,打响知名度是一定的还有求偿金跟和解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之前的新闻写1亿是权利金,商周是写求偿1亿,这在谈判上是完全不同的通常高额求偿金是为了导向"和解",也就是希望被告能来谈授权
作者:
dany9177 (瑞典国王“The Fat”Dany)
2016-07-28 21:34:00没得用的原因是因为他住在台湾...唉。
作者:
AILE (呆滞中....)
2016-07-28 21:35:00如果授权金踩的很硬,不是对自家的专利很有自信,就是目的要垄断市场,不过以王先生的状况来看,不太可能是为了垄断啦XD因为看到有版友一直在提"金和声",刚刚大略看了一下懒人包(?金和声的争议是"版权"跟"商标"方面,这两者的侵权判定跟专利的侵权判定是有些差异的,所以不建议混为一谈啦^^b
作者:
K951753 (三宝饭好吃!)
2016-07-28 22:29:008.7分 不能再高了
会提是因为patend troll的acg例子之一 不然就提苹果了因为是在讲patend troll的定义方面有人说一定要怎样才是patent troll
作者:
AILE (呆滞中....)
2016-07-28 23:12:00"现在"想到但是没能力实施,不代表"未来"也是没能力实施啊..
作者:
a4040856 (小志-林八五六)
2016-07-28 23:34:00做不出成品来还不是只会嘴
作者: Galm (水牛) 2016-07-28 23:46:00
想要争的是一口气? XD 和我说一个亿还差不多
专利?先拿出程式码等到VR出了就赶快申请人类→电脑人专利没程式用嘴巴讲讲都能拿专利,台湾政府就智障啊我干脆申请一个人类变成神的专利好了,以后新宗教先缴钱给我
作者:
amaranth (liann)
2016-07-29 04:59:00商周的东西可信度存疑啊
作者:
Feting ( ><>J <>< し<><)
2016-07-29 07:44:00这哪里是专利蟑螂...说蟑螂的人真的知道专利蟑螂是怎样吗?
作者:
Mentha (边境寒冰之星上的IG大兵)
2016-07-29 10:17:00玩不到也好 反正是我的话不会想给这种人一块钱要保护你的权利? Fine 保护好你的 你就抱着专利到最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