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xin (D@mn)》之铭言:
: "盗版是不合理的"这没问题
: 但是看免费/低价的呢?
: 就像图书馆/租书店,有条件下也是没问题的
: 但事实上图书馆/租书店/借朋友 跟盗版一样会造成看了书但没付钱的情形在
: 这点合理吗?
: 所以应当改变商业模式还是消灭盗版?
怎么老是有人拉图书馆出来讲啊
图书馆法第七条
图书馆应提供其服务对象获取公平、自由、适时及便利之图书资讯权益。
前项之服务,应受著作权法有关合理使用馆藏规定之保护。
图书馆法第十五条
为完整保存国家图书文献,国家图书馆为全国出版品之法定送存机关。
政府机关(构)、学校、个人、法人、团体或出版机构发行第二条第二项
之出版品,出版人应于发行时送存国家图书馆及立法院国会图书馆各一份
。但属政府出版品者,依有关法令规定办理。
中央主管机关应鼓励前项出版人将其出版品送存各国立图书馆。
然后关于著作权法中的图书馆部分
http://www.lib.ncku.edu.tw/journal/20/20-2_1.htm
简单说,你能在图书馆中借到的书都是符合法律的
还有什么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