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ainlilt (秋山小~~雨)》之铭言:
: 所以你有证据吗?发声明不用证据的?
: 写一堆官腔屁话,一点证明都没有
: 很厉害不会贴证据打脸吗?
: 那我说 MIO我老婆 她就真的是我老婆囉(虽然真的是)
: 赚很大就算了,反正就是赚资讯不对等
: 说好的没做到+利用团员才是你该死的地方
先帮忙犹大说个话,他说的真心没错,
不管是去品保协会还是消基会还是交通部观光局吵
他的说法都是成立而且告不赢他的。
说好的没做到跟利用团员的部分,必须要经过两造对质才能得出结论。
有以下几个时间点是团员必须要举证的部分。
1.说明会的书面告知文件或者录音档。
2.机票/饭店的住宿资料或者台场有明华盛顿住宿分配告知
3.更改行程的确认书及最后出团时的行程确认资料 (有没签名差很多)
4.整团的定型化契约列表及期间内完整通讯纪录 (真的要告的话要跟Line官方调资料)
5.最后登机时是否有占用其它旅客的托运行李空间 (这点需要航空公司托运行李纪录)
: 我会在板主会议提出,将 gundam1473 此ID及 宇创 列为本板拒绝往来户
: 或许你觉得没差,反正没有这边还有其他讨论区
: 被FF列为拒绝往来户,还可以去漫博继续骗新手钱
: 但至少我们可以做到不让这种诈欺资讯流入本板
1.公告拒绝往来户其实影响真心不大,王浩宇都选上桃园区议员了....
2.贪官要奸、清官更要理解这些奸人的手法,才能比他们更奸。
3.做为旅行社同业(小弟不才刚好有牌照能用),个人不认为这件事情有什么对错。
4.商业行为就是商业行为,事实就是以上五点资料必须举证才能告得成。
: 所以你有证据吗?发声明不用证据的?那我说 MIO我老婆
以法律观点来看,要告成的话请准备好以下相关资料,
向 品保协会 或 消基会 或 交通部观光局 提出抗议,
并且依照 发展观光条例 或 旅行业管理规则 申诉,
申诉时有几个关系人是最重要的。
A.本团的业务接洽窗口、客服与招揽人员、开票/订位单位、送机.票卷交付.实务操作。
(本事件以上各选项均为同一可能关系人)
B.ezfly于本年度 "宅旅启萌" 合作案与“宇创国际通讯有限公司”洽谈者(替死鬼)
C.本团的其它十四名团友(证人)
D.通讯软件提供者、广告、网站资料备份、各项书面文件。
发展观光条例
第 26 条
综合旅行业以包办旅游方式办理国内外团体旅游,应预先拟定计画,
订定旅行目的地、日程、旅客所能享用之运输、住宿、服务之内容,
以及旅客所应缴付之费用,并印制招揽文件,
始得自行组团或依第三条第二项第五款、第六款规定
委托甲种旅行业、乙种旅行业代理招揽业务。
第 27 条
甲种旅行业代理综合旅行业招揽第三条第二项第五款业务,
或乙种旅行业代理综合旅行业招揽第三条第二项第六款业务,
应经综合旅行业之委托,并以综合旅行业名义与旅客签定旅游契约。
前项旅游契约应由该销售旅行业副署。
如果把本事件看成是“包办旅游形式”,则双方必须举证当初的定型化契约。
如果未签约,则 ezfly 与 宇创国际通讯有限公司 及 犹大个人 都会有法律问题。
再来,依照 第 49 条 第 二、五、七、九、十二、十三项规定
二、 发觉雇用之导游人员违反导游人员管理规则第二十七条之规定而不为举发者。
五、 未经核准为他旅行业送件或为非旅行业送件或领件者。
七、 委由旅客携带物品图利者。
九、 安排未经旅客同意之旅游节目者。
十二、 办理出国观光团体旅客旅游,未依约定办妥签证、机位或住宿,即带团出国者。
十三、 违反交易诚信原则者。
及 导游人员管理规则 第二十七条 (上述发展观光条例 第 49 条 第二项 )
导游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执行导游业务时,言行不当。
三、诱导旅客采购物品或为其他服务收受回扣。
十、无正当理由延误执行业务时间或擅自委托他人代为执行业务。
十三、擅自经营旅行业务或为非旅行业执行导游业务。
依照 http://wi5-domoco.weebly.com/32218199782257721517.html 网站写法,
如果是指向 ezfly 或 桂冠旅游 的报名页面,这样的网站制作方式是没问题的。
但是如果是以 “宇创国际通讯有限公司” 的名义招揽旅游服务。
违反了 发展观光条例、旅行业管理规则、导游人员管理规则等三法,
相关罚则 及 惩处方式 请自行询问检察官或法官,在此表过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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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1.目前的网站写法有问题,宇创不得以己身公司名义招揽旅游业务。
2.证据请准备好,上面已经提供所有需要准备的资料了,要告快告(拿鸡排珍奶)
3.导游/领队证照不是万灵丹,台面上导游来来去去也看了千名左右,
辛苦的人不会是只有你一个,这次的事情做为朋友真心劝告,
利润有多少只有承接业务的人内心清楚,有赚没赚,有赔没赔,表过不提。
会想认真走旅游业,也是因为当年雄狮砸团害公司跟领队群赔了几万台币,
现在能够去提供些不一样的服务,解决自己以前碰到过的所有问题。
‘钱,真的不是这样赚的’
P.S MIO刚刚在小弟床上看到前篇文章内容感到非常不悦,再有这种状况我一定告。
(没有法律追溯拳这回事,要告请资料准备好就告一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