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
针对业配文事件
板工自知此方面经验不足
且各板规范尺度不一
于是 板工决定
让板友来决定图文内容文章的发布规范吧!
由于板工也是第一次发布投票
因此操作时相当手残
这边针对投票内容作进一步说明
本次投票分为
ABCD四大选项
A的图文与网址独立
即网址内容之图文需另以独立内容阅读
也就是说不需要点阅网址 可直接在BBS接口看图
B的首图+内文 与网址独立
即方便发文网友不需要 一张一张图贴连结
只需要贴一张代表图 以及内文 再另附连结供大家观赏详细内容
但首图为logo或单纯标题图 则视为未附图
C的两张图+内文 与网址独立
则是网页本文内容之图片至少张贴两张图 并附文字说明
再另外加上网址供大家观赏详细内容
D则是不需附图 内文+网址
让有兴趣详阅图文内容的板友可点阅网址观赏
以上四个选项供板友投票表决
两周后开票当日新板规立即生效
为避免板友不熟悉新板规
处分方式将比较初犯删文
累犯或触犯其他板规则累加执行制
希望板友能踊跃投票 为超商板策立新的指标
感恩~
板工misa0519
作者:
sixteen (16)
2016-02-19 03:46:00板主辛苦了~不过大家好像比较有争议的是叶佩文是否能在这里发文or是否需注明?能否就这部分进行投票呢?
作者:
nissy (...)
2016-02-19 07:00:00推1楼 有点重点错误了吧…
我觉得版主说的 跟一楼说的不同但同时都很重要 一是不给有心人士赚点阅二是杜绝有心来打广告的人
作者:
sixteen (16)
2016-02-19 07:38:00老实说大家会想方便直接看都是图床的文这可以理解,但事实上一张一张上传imgur在分批插入文章,其实对分享者来说真的蛮麻烦的,文字版外提供网志也是可以解决这麻烦+方便大家阅读的一个方法,但好像很多人误以为这是骗点击率的手段而觉得很讨厌(或许有些叶佩雯是如此,但也不能以一概全),个人不太懂为什么纯文字分享的文章版友都很能接受了,附图文网志可以自由选择点入与否的分享文有些人就很反感呢?然后最后不管这投票的结果如何,好像也无法解决或禁止大家的叶佩争议?以上个人浅见想讨论,无引战意思><
s大的图床/排版/麻烦问题 可以搜寻e-shopping板最近去年9月 板务讨论串 有分享上传时可选择图片顺序一次就按照选择的顺序 缩好所有图片那时候也是投票关于部落格内可不可以有FB/IG广告连结批踢踢版本需不需要至少含有多少图片 作投票
是否为厂商这是早就可以看出来了。因为有分享照片才可以看清楚些,帮助决定是否生火灭火。个人觉得有帮助。
不过es板很明显是禁止业配文的 不晓得CVS板是不是所以讨论图片/阅读方便性/点阅率/夹带FB抽奖广告BLOG之前 应该先讨论CVS板欢不欢迎业配文还是大家觉得有分享可以帮生火灭火就好 业配没关系
作者:
barttien (田园城市(BART))
2016-02-19 08:45:00个人觉得这个投票没意义,看到业配口气我就直接跳过不看了。资讯发达的社会每个人都有过滤资讯的智慧,实在没必要限制这些
作者: puffyyumi (菇) 2016-02-19 08:55:00
喜欢kanahei不表示可以接受业配
作者:
cc77 (琪)
2016-02-19 09:35:00希望投票的是禁止业配+业配退文的罚则
作者:
snownow (雪纹)
2016-02-19 09:45:00我觉得邀稿文只要注明我能接受 (而且法律也规定试用文需要写说是邀稿文) 我不反感叶配,但反感假心得真叶配
我也觉得有先注明是厂商邀稿文的话可以接受..有时候实品图还蛮受用的.. 但生火或灭火就会斟酌一下
但是如果是邀稿那种业配文 不太可能把商品拍得灭火吧
作者:
snownow (雪纹)
2016-02-19 10:42:00对啊,像我买3C产品都会先去看叶佩雯了解基本功能...
对喔 s大的举例我觉得很对耶 可以了解f大的意思了
对啊!就是至少能先看到实品长什么样子.. 值不值得集可以靠其他版友的发文来斟酌..毕竟有时候集点商品很热卖..刚开始没多久就抢不到货了Orz 像tsum tsum那次
作者:
xq4935 (弱虫)
2016-02-19 11:59:00也觉得搞错方向了欸XD明明是讨论业配,投票的内容却是图文规范?
imgur可一次大量上传,ptt编辑比网志简单但讨论方向错误+1
作者: stupidcat 2016-02-19 12:53:00
我觉得有业配文的需要,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愿意花钱去尝鲜跟集点,而且有食用评分,至少有个底@@
s大觉得 人家给你东西请你写评价 你会写不好的地方吗写了下次人家还会找你吗@ @
应该先决定本板能不能有业配吧?不过以Es 美妆 美保版来说,业配是完全禁止的,就算有标示是邀稿也完全不行
这个投票跟业配文完全没关系应该是投允不允许业配文 若经举发假分享真业配 会有什么处置 永久水桶还是什么才对跟这些图文规范完全没关系
作者:
cc77 (琪)
2016-02-19 17:24:00搞错重点的感觉
作者:
bugbuug (虫虫)
2016-02-19 17:27:00图文规范并不能阻止叶配,总之这次先投吧之后再来讨论叶配的相关事宜也可以
作者:
cmhioa (cmhioa)
2016-02-19 18:05:00那分享新上市的面包 给分那个算业配吗?
作者:
roshe8780 (roshe8780)
2016-02-19 20:30:00楼上 不算吧~那是分享商品 但讨厌业配
应该先讨论业配的部份吧 业配文说穿了不就是广告拿了好处写出来的文章 要看到真实心得?怎么可能
作者:
panhoho (ρanΗΘΗΘ)
2016-02-19 21:49:00大家不管被如何生火,都务必要去看实品,相信自己的判断另增一个讨论业配的投票呢?是否可以同时进行两种投票?
作者:
mia3 (咪亚桑)
2016-02-19 23:42:00邀稿的真的容易混淆视听 觉得应该规范注明 虽说资讯未必不好
作者:
asdewq ( )
2016-02-20 00:05:00辛苦板主了~~~另外也很好奇1F说的业配文是否可以存在于板业配如果评食物阿不都会评的很好吃~如果评集点赠品,我看版有分享的,或拍卖就有实品照了不想要以后看到一堆假分享真业配文
作者:
u4755 (洛依尔)
2016-02-20 01:18:00搞错重点+1
作者: acerhp (電腦) 2016-02-20 15:29:00
也好 一堆来冲部落格人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