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不是,哪个正常人会签阅文新约

楼主: magamanzero (qqq)   2020-05-01 21:32:28
※ 引述《Belial (东方将军)》之铭言:
: 欸,我必须说大家太小看年轻人的热情了,
: 只要有梦,当韭菜有什么了不起。
不是,这跟梦已经没关系了,这条约是当奴隶阿
: 起点的吃人新条约,其实,都是台湾出版社玩剩下的。
: 二十年前台湾火红的言情小说产业不知道有几位道友有印象的?
当年还没有社群,所以没有社群帐号给人管这种东西,但是写作内容,结局不好也不行?
我是没听说过有人烂尾被告的,但这对岸这合约可是可以的。
: 重庆南路书店街排面几乎被各种粉彩俊男美女封面攻占,
: 一星期出版的新书可能有上百本之多,
: 席绢、于晴、凌淑芬、左晴雯、唐瑄、绿痕、兰京......
: 名家辈出、一代粉红浪潮席卷书市,
: 时到今日,台湾言小/小言在中国网小依然是台湾文化的象征之一。
: 出版社对待作者的态度差不多就是起点新弄出来的这一套,
: 买断作品、买断笔名、竞业禁止(几年内不续约也不准跳槽跳槽也不准写相关人物)、
: 买断价嘛,早期听说五六万一本,后来连两万都不到,
: 这不是一间两间,是整个行业都这样,你想写言情小说就没得选择,
是,基本上这就买断制。但买断的是那个身分,那个作品,而不是你的人。
对岸的合约,签下去,你的作品,你的人就是他的了。
光是可能无条件无报酬写书改书就很神奇了,还终身售后服务。
如果你的书很卖,你就得服务一辈子,台湾出版社有出现过这种合约?
: 万盛(后来的飞田)没买断笔名,听说某些出版社某些大神可以抽版税,但都是个案。
: 这种吃人条约有人会签吗?
如果你只是把自己版权卖断,当然有人签阿。你版权要卖多少,法律也管不了。
对岸可没保证会给你钱。
: 当然会啊,君不见言情小说还是继续在出版,
: 代表还是有人宁可签这种吃人约也要出书,
: 不签能怎么办呢?台湾不是一间出版社垄断,但这种行业潜规则下不签也没得出。
不一定有收入还写书,这不是有钱人,就是后台超级硬,不怕写完没有钱。
: 只是早年那种百花齐放的盛况不复重现,
: 这一方面是时代改变,另一方面有才华有能力的作者也不可能愿意廉价贩卖自己。
: 起点走了糟糕的第一步,
: 下一步如果不是起点式微,就是纵横阿里刺猬猫见“贤”思齐,
: 中国的网络小说走向台湾言情小说没落的黑暗进程。
: 台湾产业果然是先驱者,领先中国产业二十年(X)
以吃人来说,对岸还是领先我们太多。里面一些合约内容在台湾不会过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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