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NPC如是说:元年

楼主: laughtingsad (陶)   2018-07-14 10:44:24
诸君,我是铅刀。
若是喜欢这部作品,就大力点下去吧。
https://www.popo.tw/books/647932
西元2080年,中华民国169年。
异界穿越部,机械化步兵营,下士雷恩赐。
方位:史夕王国以东,百桥城。
任务:探索异界资源,并查看是否有潜力能成为大中华共和国第二十三号殖民地。
第九百二十七日:
今日我终于拿到可书写的笔与纸。
我诞生在百桥城洁亚商店街巷尾,父亲职业是制鞋师,母亲在开店出售鞋子。
两人本是郊外佃农子女,在百桥城结识后一个月,快速结为夫妇,并且生下了我,他们结
婚已三年,而我目前两岁。
没错,我在这个世界是名婴儿。
虽然已阅读过M理论,但实际上运行还是很不可思议,我重生在异世界里。
母亲看到我不是在涂鸦,而是在写着兰亚特帝国的文字,甚是忧心。
我手握力不够,书写的字有些歪七扭八,但仍看得懂是繁体中文,而这些中文貌似与兰亚
特王国的文字一模一样。
而史夕王国境内的通用语言居然是古英文。
所以不排除过去曾有其他穿越者前来维斯瓦尔,并对文化产生巨大影响。
“雷恩。”母亲抓住我的肩膀。
“呀啊…”我的声带尚未发育完全,只能简单发音,声音相当娇嫩尖锐。
“不能告诉别人,你会说话、会写字你知不知道。”
母亲眼神异常的严肃,声音颤抖,但可以看出她在平息心中的激动。
“呜嘶吗……”我歪著头,不解原因。
是因为会说话写字太奇怪吗?但是当一个天才儿童也不错,还是说兰亚特是敌国的关系,
英文我勉强也是及格的。
我知道百桥城是史夕王国藩属的一分子,兰亚特王国崛起,屡屡派兵攻打其他小国,使得
维斯瓦尔人心惶惶。
“绝对不能在外面透露你任何一丝异于常人的智慧,你必须跟其他小孩一样。”
母亲情绪激动,抓住我肩膀的手上不自觉施加了很大的力气,捏得我好痛。
我用力的点点头,答应了母亲。
“要好好活着。”
母亲将我深深拥抱在怀里,豆大的泪珠全滴在我的肩膀。
后来我才知道,像我这样天生就会识字的神童,被称作“烈贝斯之子”,是古魔神的子嗣
,只要一生下来,就要被献给玄凰神庙。
玄凰神庙祭祀分为日与夜,白日进去是祈祷日照正常,让农作产量能增加。
在夜晚前去神庙者,便是要买凶杀人,其杀人具有风险,若是你的对象在玄凰意志默许下
,刺客会为你免费杀人。反之玄凰有意保护该人,委托者则会被视为威胁,死于刺客刃下
,尸体作为樱桃树的肥料。
那些被称为烈贝斯之子的婴儿,也没有人知道在神庙内发生什么事,但可以确定的是,没
有一个孩子会回到他们父母身边。
“雷恩赐”是我的名字。
“雷恩”亦然。
在旧世界当中我无父吴母,在维斯瓦尔我第一次感受到亲情的温暖。
我不会辜负他们。
但,政府交代下来的任务必须要执行。
政府已掌握M理论的转生技术,要占领此处作为殖民地是迟早的事,自己与父母若要在殖
民地存活,势必要在政府羽翼下才能获得赖以维生的资源。
四年前,台湾地区已开始转生计划,经过无数次实验后,像我这种孤儿院出来的士兵开始
被投入至维斯瓦尔。
在我转生前有情报指出,美国已获得M理论知识,如今两年过去,美国亦有可能派遣士兵
转生至维斯瓦尔。
我必须往上爬才行。
必须早在美国士兵先一步成为维斯瓦尔的菁英阶层,同排弟兄们应该也是以此为目标。
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在成为人上人的同时,不能被玄凰发现我是烈贝斯之子。
异于维斯瓦尔的现代知识会令我产生破绽。
所以必须要平凡。
平凡之路要爬上顶层,需要时间。而时间正是自己所缺少的,美国既已掌握技术,定会与
同盟国快速投入人力至维斯瓦尔与我国抗衡。
能达到顶层的方法很多,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不能当玄凰座下刺客。
现在史夕各国松散,兰亚特境内骑士王“凡修”崛起,又有上古怪物在深野洞窟虎视眈眈
, 各地烽火连天,若能立下战功,定能扶摇直上,而不被他人起疑。
雷恩赐决定选择骑士、剑士、拳士的武斗系职业作为起点。
这三系以武器作为区别,骑士特指持枪之士,剑士握刃,拳士赤手。
骑士其特殊在于绑定主君,而成为其附庸。
剑士灵活性高,招式与技能变化度很高。
拳士最为低阶,实力却在三者之上,成为竞技场的第一斗士便是职业最高的荣耀 。
我选择了骑士一途,年八岁成为落漠贵族的骑士侍从,数年内我便学会使枪的技巧,但因
为我父母乃是平民,无论如何我都无法受封获得骑士头衔。
但骑士不是我的目标,游侠才是。
骑士有主,而游侠无主。
而我正想拜会拜会这兰亚特叱吒风云的骑士王凡修。
若以史夕王国其他职业与身分与兰亚特军碰面,还没看到他的影子已经先吃土了。
而且骑士身披重铠,速度需靠马匹来补足,游侠轻甲长枪,力、 敏、技三者兼具,甚至
能使用弓箭,纵横战场所向披靡。
如今我年岁十六,转而在名为“巡林客”的游侠身边做侍从,并且学成了他得意枪技,与
森林系魔法。
今日数名骑士来拜会巡林客,请求他出山猎杀百桥城西境的肆虐的食人妖。
“食人妖”尖牙裂嘴,与巨魔有着相似的丑陋外貌,但是体型却跟200公分的人类差不多个头
,远远看来像是北方霜族,却更加强壮。
它们相当聪明狡猾,特殊阶层甚至懂得人类语,战术方面会以多欺少、偷袭与伏击,更懂
得在逼近之前先用远程武器削若敌人的力量。
食人妖对人类滋扰甚大,有时侵袭人类疆域是受到其他种族指示(甚至是其他的人类),
必须要搞清楚幕后黑手。
十三名骑士低头半跪在巡林客面前,希望他能为死去的伙伴报仇。
他们是史夕王国的“黑云骑士团”,本有一百三十名骑士,却在讨伐食人妖时阵亡,只逃
出十三位骑士。
黑云骑士团前任团长便是这位巡林客。
“我已经老了。”巡林客短发短胡,发色半黑不白,难以猜透真实的年纪,可是他眼眸中的英气更胜于任何一位在场的骑士。
雷恩亦曾看过,巡林客仅携一支弓,一支箭,一柄枪便能狩猎狼人部落。
“除了团长之外,没有人能助我们。”骑士道。
“我遗留下的魔枪呢?”巡林客道。
“这便是问题所在,魔枪……被食人妖夺走。”
“所以你们不是真的非要我,只是怕其他人发现魔枪被食人妖夺走。”
“您的确是百里内唯一的帮手。”骑士头垂得更低。
巡林客沉吟半晌,转头看向雷恩:“你在我这里多久了?”
“三年。”雷恩道。
“三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而你是我教过领悟力最高的侍从。”
雷恩如实道:“即便是三年,还是没能学完大人的技术,甚感惭愧。”
“你已尽得我真传,若能取回魔枪,我便将游侠的称号赠与给你。”
“当真!”
雷恩一惊,他原定计划本想加入某一个城邦的义勇队,在转投凡修军势之中。
如今先成为游侠,省去了他在各势力来回奔波。
巡林客道:“我膝下无子,难不成我还得带着这称号进棺材?”
雷恩半跪谢礼:“小的定当不负大人所望,夺回魔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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