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家中遇到一些必须处理的经济问题。
目前与父母及子女(包含我及弟弟)住在屋龄50年的老公寓二楼、四楼(含顶加五楼),地点
坐落于万华区东园街的巷弄内。
父母居住在二楼、四楼以每月12000元出租、顶加五楼则为我及弟弟居住使用,每层建物
可使用面积约20坪。
过去数年家中因故向银行办理理财型房贷,累积至现在仍积欠本金900万。近日就这笔900
万债务家中共同讨论的清偿问题。
方案A:卖掉四楼(含五楼顶加),但子女就必须在外租屋。
方案B:卖掉二楼留下四楼给父母居住,五楼仍由子女继续使用,但有可能扣除相关税赋,
可能无法完全清偿900万房贷,因此想听听看各位大大的建议,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