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好
假设家人是台商(有台港两地身分证),最近退休回台了
在香港银行还有约新台币5000万等值资产
要如何才能尽可能无痛移转资产给孩子?
目前想了两个方法:
第一个方法:小孩在香港也开一个户头,香港免赠与税,所以长辈可以全额将资金直接转
给小孩,台湾跟香港目前还没签订CRS,所以在香港的赠与行为台湾国税局无法查缉
但当小孩要把钱汇回台湾时会面临到被台湾课赠与税,因为国税局会质疑香港资金来源,
进而推论赠与行为
解决办法:在香港转移后,钱放在香港七年不动,台湾法律规定赠与税追朔期是七年,
超过就不课税了,七年后小孩再把资金从香港户头汇回台湾,理论上已过追朔期国税局无
法追税
缺点:1.需等待七年才可处分资产
2.长辈七年间身故反而要面临遗产税问题
第二个方法:小孩同样在香港开户,长辈同样从香港赠与给小孩,然后小孩换成美金,
再汇款至小孩美国股票户头(TD)
TD帐户目前有400多万台币等值股票,是小孩从2018年起每月定期定额10万台币买美股
ETF(VT)累积而来,目前规划是香港5000万资产进来后就买VT跟BND & BNDX。之后小孩
每月10万台币还是继续从台湾汇出至美国,创造金流纪录;如果台湾方面需要用钱,就
变卖美股就可以向国税局说明是个人投资所得。
上述两个方法都是自己胡乱想出来的,网络上也搜寻不到相关案例
目前比较倾向是方法二,不晓得这种做法实务上可行吗?是否有我没注意到的盲点?
再烦请各位前辈指教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