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要将银行存款借由代购转为家用(个人)实物给家人使用,
而不采用赠与金钱的方式。
有没有不必记名或过户的动产?例如汽车就不行,因为车主需记名。
电视机、冰箱等等则因为已经有了,较不适合。
我目前只联想得到,可以代购例如电脑、打印机等等动产。
,跟直接汇款给受赠人去购买电脑、打印机相比,若由赠与人直接提领现款去购买,
如同合法节省数万元的赠与税税基。
因此请教一下,还有哪些万元以上、属于个人可以常用的居家用品呢(
可能主要呈现在电器方面吧),可以作为合法节税的规划呢?恳请提示看看....
谢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