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
薪资分成底薪和奖金两部分发放(不同日期发放),
照公司的算法, 底薪5号给, 会扣所得税预缴5%.
奖金部分25号给, 因为此属于二代健保, 待奖金累积超过4倍底薪之后,
公司开始"主动"每次发放奖金时预扣2%? (第一个问题是薪资单就会主动扣吗?)
至于所得税报税时, 所得总额应该包含 "底薪 + 奖金"
那么底薪预缴过了, 奖金是不是也还要在抽一次税?
如果累计税率是12%, 也就是底薪部分还要缴7% (5%预缴), 奖金部分还要12%税率?
(第二个问题,公司用奖金制度的发放,是不是被扒两层皮呢?)
第三个问题, 到底奖金分开算比较好,还是计算到正常5号薪比较好?
以上不考虑抚养、累进差额、免税额等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