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台北地检署检察官才对蔡锦隆告公督盟妨害名誉的官司做出公督
盟不起诉处分的宣判,现在又接到蔡锦隆再一次告公督盟,这次的案由是
“伪造文书”!这已经是针对同一次案件蔡锦隆委员的第三次提告!
近期也将有两场官司即将展开,首先登场的是公督盟与蔡锦隆委员的民事
官司,将于10月20日下午2时10分于台北地方法院开庭。而伪造文书的官
司则于23日上午9时30分易于台北地方法院开庭。
一次又一次的案件以及从刑事告到民事的结果,充分都显示出蔡锦隆委员
反改革的思维及财大气粗的态度。在国民党新主席刚上任及改革之际,希
望国民党可以约束一下党内的委员,别让反改革的思想主导了国民党的进
步及求新。
为何蔡委员一而再再而三地告公督盟?蔡委员到底在想什么?尽管蔡委员
在第一会期被列为待观察名单,但是第二、第三会期的表现就有很大的进
步,公督盟也给予相当程度的肯定。
立法委员身为公众人物,所涉问政表现复与公众利益攸关而为可受公评之
事。并且立委是人民选出来的,受到人民的监督是天经地义的事。被人民
评为表现欠佳的立委需要做的是虚心地接受这个事实,并且在往后的任期
里奋发向上,而不是一直在名次上做文章或浪费司法资源!
公督盟肯定蔡委员在第二、第三会期所作的努力,也希望蔡委员可以不要
停留在第一会期阴霾中,在往后的会期里克尽职守,不要再把时间花费在
无谓的司法官司上了!
【本周出庭预告】
10月20日(二)14时10分民事官司出庭
10月23日(五)09时30分刑事官司出庭
附件:公督盟官司一览表
1.陈根德:不满会议延误的计算结果,提告妨害名誉,2008.09.30不起诉
处分
2.邱毅:不满第一会期评鉴的结果,提告妨害名誉,2008.10.20当庭撤告
,不起诉处分
3.蔡锦隆:不满第一会期评鉴的结果,提告妨害名誉,2009.09.24,不起
诉处分
4.蔡锦隆:不满第一会期评鉴的结果,提告民事妨害名誉,求偿165万又
1元,审理中
5.蔡锦隆:不满第一会期评鉴的结果,提告刑事伪造文书,审理中
社团法人公民监督国会联盟 新闻稿(2009/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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