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汽车族请小心!恶男乘车盖外套性侵长裙妹 辩:我有摩擦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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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6 2022/07/04 中时新闻网 高佩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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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男搭公共汽车偷摸女乘客大腿,还指侵她,法官依强制性交罪,处男子有期徒刑3年10月,
可上诉。(示意图/Shutterstock提供)
北市1名彭姓男子搭乘公共汽车时,见穿长裙的小花(化名)在椅子上睡着,彭男便基于强制
猥亵之犯意,用外套盖住大腿偷摸小花,随后又兽性大发,对小花指侵得逞,案经上诉后
,法官认为彭男无悔意,还辩称自己因患有“摩擦症”才犯案,高院法官依强制性交罪,
处彭男有期徒刑3年10月,可上诉。
据判决书指出,台北市1名彭姓男子于110年3月于西门町搭乘624公共汽车时,见年约20岁的小
花(化名),独自坐在公共汽车右后侧位置,趁小花闭眼休息时,彭男利用外套做为掩饰,用
手抚摸小花大腿,徒手掀起小花长裙,对小花指侵得逞。
小花惊醒后将他推开,但彭男仍不断用相同方式指侵小花,还拿小花手触碰他下体,将小
花双腿打开等,最后在小花大喊:“不要”、“非礼”后,彭男才停止动作,冲下车逃逸
,公共汽车司机听闻后座声响,便载小花到警察局报案。
法官审理时,彭男坦承有摸小花,但否认指侵对方,表示自己是因为患有“摩擦症”才犯
案,法官认为,彭男侵害小花时具有行为能力,仅因为一己私欲,无视小花挣扎、抗拒,
造成小花身体、心理上终生难以磨灭之恐惧与伤害,难见悔意,案经上诉后,高院法官依
强制性交罪,处有期徒刑3年10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