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读通过!4岁以上搭大客车全须系安全带 最高罚6000元
2021-11-30 09:19 联合报 记者侯俐安/台北即时报导
今年3月16日苏花公路游览车撞山壁,造成6死、39伤,部分乘客被抛出车外,但现行规定
只有客运车驾驶并列的前排座位、前后车门及安全门后第一排座位、最后一排座位,须强
制系上安全带。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修法,增订4岁以上乘客全须系安全带,未依规定最
高可处6千元。
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1条,增订大型车乘载4岁以上乘
客全须系安全带。违者可处驾驶人3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罚锾,但若驾驶已尽告知义务,
乘客仍未系安全带,则处罚乘客。
至于营业大客车驾驶人,行驶于道路上未依规定系安全带,则采加重处罚,罚锾则从1千5
百元提高到2千元。
根据三读修正条文,营业大客车驾驶人未依规定系安全带者,处驾驶人新台币2千元。汽
车行驶于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大型车乘载4岁以上乘客未依规定系安全者,处驾驶人3千
元以上、6千元以下罚锾。但营业大客车、出租车或租赁车辆代雇驾驶人已尽告知义务,
乘客仍未系安全带时,处罚该乘客。
另外,大货车、大客车过弯时会产生“内轮差”,常会遇到视线死角酿成交通死亡事故。
今天三读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18-1条”修正案,除了需要依照规定装设行车纪录
器、行车视野辅助器系统,新加入“防止卷入装置”,三项都必须装设,否则依法最高可
处2万4千元,立法院会今天三读通过。
根据三读条文,汽车未依规定装设行车纪录器、行车视野辅助系统或防止卷入装置者,处
汽车所有人新台币1万2千元以上2万4千以下罚锾;若装上述设备无法正常运作,行车前未
改善仍继续行车,可处9千元以上、1万8千元以下罚锾;未依照规定保留行车资料可处9千
元以上1万2千元以下罚锾。
至于防卷入装置之规格、种类,以及实施、宣导、辅导及奖励办法,由交通部定之。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266/5926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