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太颠簸 公共汽车超速行驶震伤乘客腰椎判赔25万
何男搭乘屏客巴士摔伤,法官认为司机超速与何男未系安全带皆有过失。示意照,与本新
闻事件无关。 (记者李立法摄)
2020-05-17 12:14:29
〔记者李立法/屏东报导〕何姓男子搭乘屏东客运巴士,因司机超速行驶施工路段,导致
车身弹跳,何男未系安全带从座位上摔落,伤到腰椎,并出现骨折,治疗期间影响工作收
入,气得向屏客及司机求偿近百万元,法官审理后,认为双方皆有过失,判司机有与雇主
屏客应连带赔偿何男25万多元,可上诉。
何男2年多前搭乘屏东客运巴士行经里港乡时,因车身巨烈震动,导致何男从座位上摔落
伤及腰椎,经送医检查后,发现有骨折现象,何男认为是司机超速行驶施工路段所酿,遂
向郑姓司机及所属屏东客运公司求偿医疗费、工作损失及精神抚慰金等共99万9831元。
屏客表示,当时车内乘客除何男外,其他人并无受伤情形,何男搭乘公共汽车未依警示标语系
上安全带,遇路面不平摔伤,应负起主要责任,该公司已给付6万多元保险理赔金,何男
求偿金额过高,应予驳回。
屏东地院审理后,认为行车记录显示,郑姓司机行驶该施工路段时,确有超速情形,导致
车身不稳及震动,对何男的受伤,显有过失,但何男未系安全带,也要负起部份责任,依
全案情状及何男伤势,法官认为屏客及郑 姓司机应赔偿何男25万240元较为合理。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68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