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5月1日起,往例与板规牴触时,依板规为准

楼主: finhisky (finhisky)   2015-04-27 21:35:29
提醒各位板友
5月1日起,适用修订后之新板规( #1LECsJjc 已置底)
另外,虽然新板规跟现行板规,大部分规定是相同的。
但因现行板规有些规定较不明确,还有之前执行板规可能没有很彻底,
导致有些模糊空间,将来都会直接依新板规内容来执行板规,
所以5月1日之前没有被认定违规的文章,不代表以后类似文章就不会违规。
新板规上路后,只要板规有明确规定,那就依板规来处理,
不会以5月1日前,执行板规的往例(判例)来认定,
如果板友觉得板规不明确或适用上有疑问,请跟我说,我会将板规写清楚。
例如现行板规规定 "4.1 宣传文章标题一律使用 [店家],业者亦同"。
板上有作者宣传自己的桌游时,使用[店家]。
如 [店家] 龙与七弦琴 发售活动、[店家] 么两离营募资活动
也有作者宣传自己的桌游时,使用[情报],而没被删文的。
如 [情报] 新游戏亮相 - 快乐感恩节
为了维持公平性,虽然使用[情报]有违反现行板规之疑虑,但因为之前有往例,
所以5月1日前出现这种情形,不会视为违规。
但5月1日后,因为新板规有明确规定:
1-5-2 店家、业者:
店家、业者指贩卖或提供桌游相关商品、服务藉以营利(如场地费、餐饮费、
代购、代工等)或以之为业(含副业)。店家、业者请遵守下列规定。
1. 除依[店家]之规定(见后述)外,禁止广告、宣传。
所以,作者宣传自己的桌游时,请使用[店家],
不会因为以前有用[情报],所以以后就可以用[情报]。
希望板友谅解,这不是以前可以,现在不行;而是板规本来就有规定。
如果板友觉得板规太严,可以提出,会以板友的共识来修正。
谢谢
作者: shisell (陈端端)   2015-04-27 22:10:00
作者: xxx60709 (纳垢的大不洁者)   2015-04-27 22:11:00
耶,依法行政
作者: cultom (亨利)   2015-04-28 01:17:00
作者: aa1052v (温室里的冬瓜~)   2015-04-28 11:55:00
作者: RXCPU (平平安安)   2015-04-28 13:44:00
版友自发性的宣传推广店家举办的活动 归在哪一类?
作者: agricola (农哥)   2015-04-28 16:10:00
店家吧,不然店家另外申请玩家帐号不就可以规避次版规。
作者: xup6xu6 (一人一只鸡翅膀)   2015-04-29 03:39:00
置底板规说的修订公告精华区路径有误 应该是19-1-1吧
楼主: finhisky (finhisky)   2015-04-29 20:47:00
回楼上 原本是在 z-19-1-1 后来移到z-19-4
作者: livingocean (livingocean)   2015-04-30 23:36:00
之前征求意见时,有提出板主应投票产生,一直没回应。另外,你参选时不是说精华区由板主整理吗?是不是也忘了加进板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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