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randon0415 (~~永无只尽~~)》之铭言:
: 如标题
: 没记错的话当时会祭出228条款就是因为红中的关系,
: 因此也称红中条款。然后现在红中自己又打破条款。
: 台钢开训直接暴雷,怎么护航的我们就不讨论。
: 相信大家也是抱持着且看且走的态度,我看你要怎么圆
: 结果联盟也是不意外的任何动作都没有。
: 然后现在布坎南自己也开口。你可以说他不会去台钢可能是其他队。
: 但这种话你信? 我也是佩服。这样228条款根本形同虚设,
: 还有存在必要吗,怎么可以禁止大家然后只允许红中球员兼裁判。
: 不是针对他只是希望公平。如果允许那就大家都可以这样玩,
: 那现在有条文禁止你就不该这么做。联盟应该有所动作吧!
: 不论是禁止台钢注册布坎南或是罚款之类的,至少别像这样
: 什么都不做。那不就变像告诉大家请你违规。我联盟保持沉默
“228条款”正式名称落在中职联盟规章第17章《外籍球员管理办法》第96条。其核心规
范如下:
优先议约权期限: 每年8月31日(球员注册大限)时仍注册在阵中的外籍球员,原球团在
次年度的“2月28日”前,拥有该名球员的优先议约权。
禁止接触(防挖角): 在2月28日之前,其他中职球团绝对禁止透过任何方式与该名洋将
(或其经纪人)交涉合约事宜。
附带的“310限制”: 为了防止球团私下达成默契(偷跑),规章进一步限制,若该洋将
最终在2月28日后转投其他中职球队,他必须等到 3月10日 之后,才能参加新球团的比赛
、春训或相关棒球活动。
例外情况: 如果原球团提前以书面方式向联盟提出“离队同意书”,表明放弃优先议约
权,该洋将即可提早与其他球队接触。此外,如果在8月31日注册大限前就被解约的洋将
,则不受此条款限制。
感谢各位指正,虽然富邦提早发离队证书,也不意外的如同洪中所预言。
官宣加盟,联盟也查无不法因此不会有任何惩处,至少看起来是这样,
但这规章是否很有必要去做讨论,有无存在空间。如果是这样,那其他队以后也这样操作
是不是也就没事了
作者: gemboy (沉默的双子小孩) 2026-02-28 20:47:00
有拿到离队同意书
作者: jerry32140 2026-02-28 20:48:00
新闻内容看仔细一点
作者:
TiauEX (跳)
2026-02-28 20:48:00新闻不是写日前就给同意书了 这在说啥是红中白目说溜嘴 不要把整个球团的人都当白痴耶
作者:
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26-02-28 20:49:00不是有说例外情况了 今天就适用阿 邦邦有给离队同意书
作者:
NoEric (にこにこにー)
2026-02-28 20:53:00你在挑战大家阅读能力对吧
作者: GGlovehannah (雪雪炫炫) 2026-02-28 20:57:00
你理解没问题 有问题的是阅读能力
不过说真的,我邦今天给也是很有意思,最后一天,你拿到要不要提早宣布都很难
没差这一天,但是人家又给了离队同意书,你给不给面子呢
作者:
yukiss (被缝108针的小球~~~)
2026-02-28 21:22:00邦邦给了离队同意书就不用等310才能春训 邦邦人真好
作者: kuku780 (哭哭) 2026-03-01 02:28:00
不太懂 如果上面规章没错的话 都是写228“前”不得接触,意思是到227而已吧,为什么一堆人说是最后一天?228应该是第一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