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特的棒球规则教室Vol66】图解龙邦战两次妨碍守备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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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内是讨论打者击球后跑向一垒的后半段有三呎线的规范
其中规则提到
(11)跑在本垒与一垒之间的后半段,跑出三呎线外侧(Right of the three foot line
)或跑入界外线内侧(Left of the foul line),裁判员认为对一垒的传球采取接球动
作之野手产生妨碍。此时为比赛停止球。
现在中职对于本垒攻防,
禁止捕手在跑者跑向本垒的跑垒路径上为接球阻挡到跑者
采取对跑者较为有利的规则,
许多人推测跑者可能以任意跑垒路径故意碰撞到捕手,
导致尚未接到球的捕手被判阻挡跑者(妨碍跑垒)而跑者得分,
那如何防止跑者跑向本垒的路径故意碰撞到补手?
跑者通过三垒跑向本垒的后半段,
是不是也要比照从打击区跑向一垒适用跑垒三呎线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