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季后契约保留球员的规则是
各球团应于每年11月30日前,向联盟提出该年度之所属球员中,拟于下年度缔结契约的保
留球员(契约保留球员),契约保留球员人数限制最多60人,会长于接获所有球团通知经
审核后即公布之,球团应与契约保留 球员进行合约之洽谈。若球团未将具次年度合约存
续关系之选手列于契约保留球员名簿内,该选手得在不经原球团同意之情况下,与其他球
团迳行接触并洽谈合约;当该选手新合约缔结生效日起,原球团必须立即终止原合约。
那如果改成最多只能保护45名选手
保留名单外的可以被其他队接触或者被原队签回
这样可以促入球员流动 应该会更好看吧
还能让一些在二军有好表现但等不到机会的选手
有更多机会上一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