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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刊体育》就山川穗高的强制性交等罪被函送检方一事,
访问曾任东京地检署特搜部副部长的若狭胜律师。
由于麻布警察署函送时的意见书是请检方“相当处分”(交付检察官裁量),
而不是“严重处分”(警方请求检方起诉),
这意味着被告和原告双方的主张有很大落差,
也有可能并未蒐集到充分的证据,
当然也要考量到双方达成和解条件的可能性。
在强制性交案件中,若是双方和解成立,
检察官多半会裁定缓起诉。
即使双方无法和解,若是证据不足,
检察官还是很有可能因此而不起诉。
通常检方需要三个月时间,最快六月中就会有结果,
就山川这件案子来说,若狭律师判断有九成机会不起诉。
2017年刑法改革后,强制性交罪不再是告诉乃论,
即使双方达成和解,检察官仍有可能起诉;
但被害人若是在和解书上要求严惩被告,那么和解多半无法达成。
被害人若是不能接受检方裁定不起诉,可以向检察审查会上诉,或提出民事诉讼。
但双方若是达成和解,和解书上通常都会载明“今后民事、刑事都不再提告”。
山川被起诉刑事罪名的话,西武必定将他解雇。
但检方不起诉的话,就很难将他解雇。
西武球团今后的动向仍值得关注。
目前日本国会正在讨论修法,要把强制性交罪改成“不同意性交罪”。
若是通过修法,山川的行为未来在新法是可以被起诉的,
但目前检察官还是只能按照现行法决定起诉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