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美国那套搬过来不就好了
1.年资三年内一律领底薪,4-6年期限前未谈薪完成一律视为需要仲裁,仲裁前能持续谈,期
限内没谈成就直接仲裁,皆大欢喜,省得仲裁还要担心得罪球团也给双方谈薪压力
2.满六年一军年资自动FA,球员不怕宣告动作得罪球团,球团也不闭花钱留一堆神主牌球员
,没能力的看要自己砍薪还是失业,薪资留给有能力的球员
现在一堆在那嘴中信,但实质上吴“目前”就只强这一年
后面需要时间验证是强是弱
真够强中信年年调其实满可观的
且放在美国只强一年只代表交易价值提高对薪水毫无帮助,职业球员的价值在长期稳定贡献
而非只有一两年昙花一现
至于说什么经典赛的,只能说来闹的,国际赛打的好干球团屁事,顶多是辜仲谅自己给点奖
励,但不给也是合理
但讲那么多,真实施对球员是好是坏又是个问题
只能说很多只强一两年的年资到就失业囉
※ 引述《Lemon487》之铭言
: 我发现很多人不懂60人名单跟薪资仲裁的用意
: 不管在哪国的职棒,只要你没有取得自由球员资格前,
: 球团没要你离开你就是球团的财产
: 60人名单就是球团自动续约的人,球团提的价格不满意
: 你就是自己去仲裁,交给仲裁委员会
: 过了仲裁期限球团给的薪水再烂你都得吞
: 美国更惨,你没仲裁资格就是领底薪连含扣的资格都没有
: 中职现在该做的是设定谈薪期限
: 强迫你资方谈薪,不然大家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谈薪
: 但绝对不适用吴哲源这案子,因为吴哲源仲裁前已经有过一次谈薪了
: 经纪公司把你最大的武器都丢了,就自己吞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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