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上网络上就找得到的内容跟新闻报导,
2005年因遭诬陷涉及职棒签赌案,被台湾台中地方法院裁定以十万元交保候传,不过在20
08年2月27日台湾台中地方法院刑事96年度易字第1851号判决结果因罪证不足所以和诚泰C
OBRAS队蔡生丰及队友杨仁明获判无罪,正式还他清白,但也因为形象受损及遭到联盟宣
布永久禁赛,转而经营房地产,成为房仲。
里面提到的三个,何最无辜,
后续相关报导追踪都说他根本只是因为被听说,然后棒球生涯就掰掰了。
推文只凭印象就随便说何的,不就跟当初随便乱咬说他有打假球的那些人一样吗?
当初没有什么无罪推论,就只是有人听说、好像、似乎、可能有,说他假球然后球队就直
接掰掰他,根本连证明清白机会都没有就被默契封杀了。他根本是最无辜的之一。
不过我觉得他的变速球,应该是台湾左投极品之一了,前阵子有看电视去访问他,好像在
淡水附近当房仲当的很不错,小孩也有接触棒球活动,但会不会有机会看到他小孩继续棒
球活动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