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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nny1300175 (苏湖) 看板: basketballTW
标题: [新闻]“台银,台啤条款” 公营事业组职业可望解套
时间: Thu May 6 12:53:48 2021
2021-05-06 12:46 联合报 / 记者刘肇育/台北即时报导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今天针对立委提案“运动产业发展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进行
审查,其中针对各级政府与公营事业对于运动产业投资持股不得超过百分之50的限制可望
获得解套,代表未来公营事业有望出资经营职业或业余运动团队,甚至是直接聘雇专业人
员以法人方式经营职业球队。
根据运动产业发展条例第7条规定,“为促进职业运动产业之发展,各级政府与公营事业
得配合国家体育政策及运动产业发展计画进行投资,其股份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50。前项
投资之规范及奖励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不过在这次的修正草案中提出的讨论版本则将解除持股百分之50的限制,让各级政府与公
营事业得以配合国家体育政策及运动产业发展纲领,出资经营运动团队,前项运动团队应
聘雇具有体育专业或经营管理经营之人员,得以法人方式经营。而各级政府与公营事业进
行出资之前置作业,得由中央主管机关提供辅或奖助。
对于这次的第7条修正草案初审获得多数委员的共识,体育署署长张少熙指出,确实让公
营事业在未来投入职业或业余运动的路变得更加宽广,“如公营事业愿意出资经营运动团
队,将是我们所乐见的状况。”
此外,外界所关注的“租税优惠”,针对运动产业发展条例增订第26条之二条文草案中提
到,关于营利事业透过专户对中央主管机关认可之职业或业余运动产业之捐赠和对于运动
赛事之主办单位之捐赠,于申报所得税时,得全数按捐赠金额之百分之150,自其当年度
营利事业所得额中扣除,不过多数委员则是提出捐赠金额之百分之250的扣除额提案,最
终委员会也决议进入保留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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