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ng19980531 (中立评论员)》之铭言:
: 擦棒有没有落地、挖地瓜触身球,
: 二垒审通常能够看得比主审更清楚;
: 过去也都有不少判例开会讨论后,
: 改判、或维持判决。
: 而且丘总也知道这是合理的,
: 所以短短询问一下而已,
: 反而是球迷在旁边喊烧。
: 虽然过去几场本垒攻防战,有一些对中信比较不利的判决,但就今天的改判,论流程、会议
: 以及向两边裁判的解释,都是没有问题的好吗= =
问题超级大好吗?
我们先不要去讨论是不是算挑战还是申诉,先就流程面来看
规则8.02(c)
(c)若判决受到申诉,裁判员于作最后裁定之前,得与其他裁判员协商。除非裁判员做
出前项要求,任何裁判员对于其他裁判员所作之判决,不得作出批评及试图要求或妨碍变
更。 裁判员在更改判决后进行协商,得依其裁量权之认定,以任何必要方式消除与改变
先前的判决,包括决定跑垒员应占有之垒。不论跑垒员的妨碍、未踏触垒、超越前位跑垒
员等更改判决的情形,总教练、教练、球员不得去争论以上的判决,否则应驱逐离场。
所以,第一次讨论后决议内容,不得争论,否则应驱逐出场
另外,参考规则6.04 (a).(4)及(c)
(a)总教练、球员、替补球员、教练、训练员或球僮,于任何时间,不论在选手席、教
练指导区、球场、或任何地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以语言或其他方式煽动或试图煽动观众。
(2)对对方球队之球员、裁判员或任何观众说出任何隐射或暗示之言语。
(3)于活球及比赛进行中,发出“Time”或以其他之语句或任何动作等行为,明显试图
使投手犯规。
(4)以任何方式故意与裁判员接触。
所以,从规则来看,有两个问题
1. 为什么龙猫碰裁判没被赶出去?
2. 为什么会讨论两次?
可能是我的错,我没空看补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