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中用了一句简单台语顺口溜解释完本垒冲撞规则
却反而制造更多问号出来
到底“球若先到不能撞,脚若先到不能挡”的定义是什么呢?
以下个人解读:
如果加上几个字或许比较清楚
球若先到(捕手手套)不能(有)撞(的动作),脚若先到(本垒)不能(有)挡(的动
作)
动作可替换成意图、尝试、行为......等类似用语
回到910的情境
陈家驹先接到球了,故陈俊秀不能撞
撞的动作举大家最熟的八抢三加拿大撞叶君璋
https://youtu.be/Cn1OePzbk6w
如果是类似举动陈俊秀毫无疑问出局
不过陈俊秀是正常滑垒,故符合“球先到不能撞”
接下来讨论“脚先到不能挡”
虽然至今没有证明陈俊秀脚先到的明确证据
但以洪中说他看到脚先到来推论
陈俊秀理应脚先到本垒safe,为何裁判判out?
只有一个可能,就是被捕手身体挡住了
脚先到但被挡住了才out,要改判safe就只能用阻挡违规来判
不过会有这种情况发生是因为捕手站在本垒右后方往前触杀才可能产生
若是陈家驹当时接右外野回传球是如这样训练的站位,手套基本会摆在本垒板之前
https://youtu.be/YgFbJsaWUPQ
这样“脚先到”的可能是不会发生的,也就能让自己位在“球先到不能撞”的情境取得绝
对优势
我想在今年不改规则前
捕手要在“球先到不能撞,脚先到不能挡”这个条件上得到最大利益,就是想办法让自己
站在本垒前接球吧!
以下欢迎大家提出自己对“球先到不能撞,脚先到不能挡”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