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外球砸伤打官司 球迷败诉居多
2019-07-14 14:25联合晚报 记者陈宛晶/综合报导
法院:可选择有护网座位 等于同意承担风险…
“界外球,请注意安全!”常去中职比赛现场的球迷,对这句警语肯定不陌生,界外球伤
人事件频繁发生于各国棒球场上,但若因此与球团打上官司,败诉的案例一面倒居多。
美国在1913年遇到第一起因界外球伤人而引起的官司,一位名为克雷恩(S.J. Crane)的
球迷,就因此与小联盟球队堪萨斯蓝调队(Kansas City Blues)闹上法庭,最终因为他
所购买的50美分门票,可选择有无护网保护的区域,法院判决他在做出抉择时,就等于同
意自行承担界外球风险,判决球迷败诉。
这项判例成立后,直到今日,每张美职门票上都已标注,只要球团有提供护网保护的座位
区,球迷买票进场就等于同意承担任何球场内可能发生的受伤风险,若受伤由保险公司负
责意外赔偿,球团与球员不须付起赔偿责任,中职门票上同样也有相关警语。
曾有律师主张相比1913年,如今球场的观众席距离本垒拉近约20%,球员的体格与力量也
无法同日而语,界外球时速动辄破百哩,这让观众对于界外球的反应时间越来越短,却仍
依循百年前的判例,让观众席保护设施不够完善的球团高挂“免罚金牌”,对观众并不公
平,但因界外球受伤而与联盟、球团对簿公堂的案例不少,至今依然是败诉者居多。
尽管仍有极少数胜诉案例,但球迷到球场看球,避免开心进场、却带着伤口回家,随时注
意来球,仍是上上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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