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有些文章在讨论LM是给更生人一个机会
话说 联盟到底会怎样决定 那是联盟的事情
不过 大家自己心里都有一把尺
有一个标准
如果说 应该要给更生人一个机会 让他们有重新打球的机会
那么什么样的犯罪是可以 什么样的犯罪是不行呢?
我自己是 假球 杀人 家暴 性侵 这些绝对不行
其他如果是 小偷 伪造文书 等等 如果已经服过刑 且出狱后表现良好
如果我有投票权 我是会给机会的
一个性侵犯 虽然当初认罪协商 藉以获得用最短时间消除案底的机会
现在 或许他已经有良民证了
不过 性侵 想要再给他机会 要放他一条职棒上的生路 我是无法拉
但有一队专门放人生路的 (红中:放人一条生路....)
放人生路队怎么样的思考 我虽然无法理解
但也不意外就是了
至于联盟 就看联盟给什么答案吧
事实就是事实 即便原本可能不是那么容易被查出来 (因为原本应该已经销案)
但做过了 就是会跟你一辈子 你该后悔为何当初要做过
自己摸摸鼻子 乖乖去做非公众人物的工作吧
你有良民证 案底被取消 做一个不高调的工作 还可以重新开始
但职棒 我看你这辈子不要想了
别来中职想求放一条生路 抱歉 身为中职球迷 我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