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吱吱请一个老外把棒球板搞得沸沸扬扬
不禁有点好奇
中职能在历经多次假球案还能历久不衰
联盟所认定还能打球或工作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呢????
小弟我先来抛转引玉提出几个例子分类
1.性侵(悍利克)
2.偷吃(碗公)
3.打老婆(黄56)
4.约跑跑(爱打跑的萌蒋..
5.酒驾
6.作伪证(棒协理事长辜辜
7.80 内斗 出怪声(怪声大师
8.赛前(或练球前)喝酒(怪声大师
9.冲撞裁判(怪声大师
10.被起诉27人名单 (含东哥 泰山 西瓜 红中 小叶...
11.与组头关系不错(开球过的 阿标 白贼 英丸
12.道德瑕疵但未起诉 (小曹
说实在的
这么多人 这么多分类
有些照理说应该不行打球(或是开球)的
联盟和球迷却从宽认定
有些好像还有缓颊余地
但又被封杀 甚至追杀到澳洲
到底大家觉得哪些在中职还能继续打球呢?
小弟的看法:
1-11我觉得不行
12.还有缓颊空间
来讨论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