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这个礼拜六,中华棒协即将迎来国体法修正第一次的改选,也是第一次一般民众可以参与
协会选举,根据媒体报导,在这次的棒协选举中,一共有1471人成为新会员,旧会员续留
人数为137人。为了让可能是新会员的板友们更了解关于协会组织架构,在上一篇介绍完了
理事长的选举制度以及观察重点后,这一篇将进入到协会的理事、监事的任务以及选举方
式介绍,并说明在目前各项法规中相关的权利与义务,至于这次选举制度中关于限制连记法
投票方式需要注意的部分,则会在明天作为本系列最后一篇,希望可以透过这个系列做
为这礼拜有协会选举投票权的板友投票前的资讯参考,也做为四年后如果有板友对于参与
协会业务有兴趣时的背景资料。
※本系列发文已向板主进行申请并同意。
<正文>
一样先说结论:
1.理事长秘书长虽然很大,但是理事会如果有决议理事长秘书长还是要执行。
2.对协会发展有想法请去选理事,对于财务审核在意并想监督理事、秘书长的请选监事。
3.理事应选30位,候选人共38位,其中11人为上一届理监事,另报载有10人是中信旗下。
4.监事应选9位,候选人12位,其中5人是上一届理监事。
5.除了理监事选举,会员(代表)大会也是会员们主张权益的重要场合!
协会组织
在开始进入理事的相关职权之前,我想我们必须要先帮几个名词科普一下,过往我们常常
都会有“秘书长说了算”的感觉,原因主要还是在于“理事会效能不彰”,基本上理事长
、秘书长、理事会、监事会、会员大会的权责理论上大致分野如下:
理事长:对内综理督导会务,对外代表本会,召集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并担任主席。
(棒协章程§19)
秘书长:承理事长之命处理本会事务 (棒协章程§25)
理事:
一、审定会员(会员代表)之资格。
二、选举及罢免常务理事。
三、议决理事、监事及理事长选举及罢免之投票方式(直接投票或通讯投票)
四、议决理事、常务理事及理事长之辞职。
五、聘免工作人员。
六、订定中长期发展计画,并据以拟订年度工作计画、报告及预算、决算。
七、其他应执行事项。 (棒协章程§18)
监事:
一、监察理事会工作之执行。
二、审核年度决算。
三、选举及罢免常务监事。
四、议决监事及常务监事之辞职。
五、其他应监察事项。 (棒协章程§21)
简而言之,在一个“运作正常”的组织中,“秘书长”的工作,应该是受“理事长”的指
挥,而秘书处作为执行单位,同时也必须要执行理事会的决议,而监事会的工作,则是监
督理事会的工作是否有被执行,同时作为协会内部的监察机制,审核决算并向会员大会报
告。
而会员大会作为一个单项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棒协章程§14),他的职权是
一、订定与变更章程。
二、议决入会费、常年会费、事业费及会员捐款之数额及方式。
三、议决年度工作计画、报告及预算、决算。
四、议决会员(会员代表)之除名处分。
五、议决不动产之处分、设定负担及购置。
六、议决本会之解散。
七、议决其他重大事项。(前项第七款重大事项之范围由理事会定之。)
而棒协过去的问题,往往都是来自于会员大会因为是近亲繁殖,所以效能不彰(这部分可参
考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489578903.A.478.html ),同时理事又因为会缺
乏流动竞争沦于分配,当理事与理事长都没有具体的棒球发展想像时,握有执行权的“秘
书长”,也就成为了我们印象中的“权力者”。另外,在财务决算上,因为监事会运作上
存在着与理事会相同的问题,监督功能基本丧失,也让协会在财务的交代上始终为球迷所
诟病。虽然在这次修正的国体法§34、§35中,有要求单项协会应该要将“预算及决算报
中央主管机关备查”以及在“各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将其决算及财务报表,自行委请中
央主管机关认可之会计师查核签证后,报中央主管机关备查并公告”但是看看现在这个体
育署,我想与其期待他律,我们球迷还是自求多福比较实在XD。
简单的说,在一个健康的协会中,一年一度的会员大会可是作为一般会员要求并了解协会
财务运作状况的机会,而如果持同样想法的人在会员大会上超过半数(棒协章程§33),
也可以具体提案要求协会执行。而理监事与一般会员的差异则是在于,理事可以直接在理
事会中,针对会务工作提案并经通过后要求执行,而监事则是可以针对协会的工作执行与
财务决算状况进行监督与审核。
理、监事Q & A
1.谁可以选理监事?
→基本上只要你是协会的会员,都可以参选理监事,但在这次国体法里面,由于修法时并
未考虑到监事的重要性(身为起草助理觉得惭愧),因此只有在理事部分,设计了“团体、
个人会员理事均不得超过二分之一,选手理事不低于五分之一”的设计。因此,在这次的
改选中,在30席理事中,按照票数高低排列,但其中选手理事不得低于七人,个人会员与
团体会员各不得多于十五人,但在监事部分因为国体法没有限制,所以就是单纯依照票数
高低排列。(所以个人会员连一席监事都没有也是可能的)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不同于具选手理事资格的会员与团体会员代表,参选理监事的个人会
员,是需要另外准备50000元现金作为保证金,同时也要取得2%的选票才能取回保证金,所
以,当我看到候选人的名单上面注明着他是个人会员的时候,至少我都对他愿意为了参与
棒球协会然后拿出这笔现金的精神,表示由衷的肯定啊XDD。(一个行动给推的概念~)
2.理监事有薪水可以领吗?
→没有。(人民团体法§21:人民团体理事、监事均为无给职。)
3.选上理监事的话,就可以改变台湾棒球环境了吗?
→基本上,由于棒协是采用理监事会制度,所以即便选上了理监事,如果无法取得多数理
监事的认同,协会的运作依然还是会以尊重多数为主。但是,全民参与在单项协会中更关
键的意义则是在于资讯的揭露与多元声音的导入。(当然前提还是要有人能选上啦XDD)
透过全民参与,我们可以更进一步的针对理事候选人是不是真的对于棒球运动有想像,监
事候选人是不是真的能够善尽到监督的工作进行评估。即便是乡民,我们也能够用我们各
自的专业,让台湾棒球决策建立的过程中,看到不同的可能性。改革不等于推倒重来,台
湾棒球环境体质的改善也不会是一蹴可及,而唯有实际的行动,我们才有可能站上让台湾
棒球通往现代化的打击区。
在这篇文章的最后,附上这一届的 理事 与 监事 的参选名单与政见,也提供给所有有
加入棒协,取得投票权的版友们在投票前做参考。
(当然如果有熟悉棒球的板友愿意介绍这些候选人那就太好了)
理事候选人名单与政见
https://www.sa.gov.tw/wSite/public/Data/f1525845083914.pdf
监事候选人名单与政见
https://www.sa.gov.tw/wSite/public/Data/f1525845117414.pdf
其他参考资料:
国民体育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120001
人民团体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091
人民团体选举办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093
棒协章程
https://www.sa.gov.tw/wSite/public/Data/f1520412409546.pdf